防城港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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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 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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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FCG202305280001 |
港口区防城港市高级中学南门后面的居民区(东湾大道附近)的大车太多了,大货车每天来回经过居民区前,产生巨大噪音,影响生活作息。 |
港口区 |
噪声 |
信访人反映的防城港市高级中学路段与防城港市东湾大道相邻,是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区的主要交通要道,众多大型物流运输车辆往来,产生的噪声会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反映“港口区防城港市高级中学南门后面的居民区(东湾大道附近)的大车太多了,大货车每天来回经过居民区前,产生巨大噪音,影响生活作息”情况属实。 |
属实 |
1.2023年5月30日,港口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东湾大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沿线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加强对货车司机的监管教育,督促司机务必慢速通过,非紧急情况不准鸣笛。 2.港口区交通运输局积极联合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口区交警大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错峰执法等模式在东湾大道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治理工作。一是从5月11日开始在防城港物流保税区码头斜对面设置定点联合执法点,严格掌控东湾大道交通运输大动脉,查处往返车道的大货车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货车31辆,查处非法改装货车11辆,其中警告并责令改正10辆,立案调查1辆。二是积极开展流动联合执法(以市高级中学路段、东湾大道与沙企大道交叉路口为主),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共检查货车23辆,查处非法改装货车4辆,其中警告并责令改正3辆,立案调查1辆。 |
已 办 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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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FCG202305280002 |
东兴市东兴镇湖南路东边的一排铺面,门牌号104、106、108、112、118、122、126、128共8家饮食店,没有做好抽排油烟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直接排到街道上,造成油烟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也严重污染了空气。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能与商铺协商,加装油烟管排到屋顶以上。 |
东兴市 |
油烟 |
东兴市东兴镇湖南路东边有一排铺面共有9家餐饮店,分别为:东兴市湖南路104号李三牛腩粉、106号老冯白粥店、108号包子馒头店、112号博白石磨肠粉、118号口岸海鲜粥、(120号)得品味海鲜粥、122号林小姐手打柠檬茶(一楼)/咕咕先生炸鸡(二楼)、126号百焰烧烤、128号百度火鸡翅。现场核查时,发现上述9家餐饮店将炉头安排在室外,营业时油烟直排到街道及附近居民区,对周边的环境和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反映“东兴市东兴镇湖南路东边的一排铺面,门牌号104、106、108、112、118、122、126、128共8家饮食店,没有做好抽排油烟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直接排到街道上,造成油烟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也严重污染了空气”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现场责令上述9家饮食店将炉头移至室内,油烟经过处理后才能外排,防止油烟影响环境及周边居民。2023年6月5日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再次进行现场核查,上述9家饮食店现已完成整改,油烟通过排烟管道排放,居民区方向现已基本闻不到油烟味。 |
已 办 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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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FCG202305280003 |
防城区峒中镇那丽村坤果组反映广西路桥集团上思—峒中公路段挖隧道,把废土强行倒到坤果组房屋后面的林地(超过3亩)。曾向12345反映过无果。 |
防城区 |
其他 |
高速公路“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思至峒中口岸段”项目的施工单位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租用峒中镇那丽村坤果组临时用地作为弃土场(名称为上思至峒中高速公路项目蒲龙山出口弃土场)。信访人反映的3亩林地位于坤果组对面山头(不在信访人反映的“房屋后面”),处于弃土场的下方约100米处,由于受到雨水冲刷,弃土场有部分石头及泥土滚落到3亩林地内,导致其用地及地上作物毁损,并非施工单位强行将废土倒入该地块。反映“防城区峒中镇那丽村坤果组反映广西路桥集团上思—峒中公路段挖隧道,把废土强行倒到坤果组房屋后面的林地(超过3亩)”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4月,防城区峒中镇人民政府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关于上述弃土场与该3亩林地纠纷的投诉,峒中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人。反映“曾向12345反映过无果”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在峒中镇政府、上峒高速征地工作组及那丽村村委的协调下,2023年5月29日施工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信访人签订了3亩林地(地块编号为8号)的临时用地租地合同。 |
已 办 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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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FCG202305280004 |
防城区那梭镇那夏村木头塘组村民反映5月22日防城区林业局要求那梭农场停工整改(种树恢复林地)至今未停工整改。 |
防城区 |
其他 |
信访人此前反映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那梭牧业有限公司挖山毁林建设1.1万头大型养猪场问题。2023年5月20日防城区林业局组织第三方公司采用无人机航拍,报批图层比对,经核查发现:防城港那梭畜牧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进行土地平整、建设蓄水池、道路等情况,面积0.7051公顷。 2023年5月22日,防城区林业局向项目业主防城港那梭畜牧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30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3年5月29日,防城港市林业局、防城区林业局和那梭镇政府到现场查看,项目业主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那梭农业有限公司(原防城港那梭畜牧有限公司)已对违法用地中可以及时复绿的范围进行了复绿,复绿面积为0.4896公顷。余0.2155公顷是建设抽水房、有机肥发酵罐等固定设施,暂未能复绿。反映“防城区那梭镇那夏村木头塘组村民反映5月22日防城区林业局要求那梭农场停工整改(种树恢复林地)至今未停工整改”情况不属实。 |
不 属 实 |
防城港那梭畜牧有限公司11000头母猪场建设项目存在超范围违法使用林地0.7051公顷。2023年5月26日,防城区林业局将相关材料移送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查处;当日防城港市森林公安予以受案,受案号:防港公受案字〔2023〕00053号。未复绿的0.2155公顷,目前处于公安侦查阶段。 |
阶 段 性 办 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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