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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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位于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半岛南侧、北部湾港防城港域企沙南港区内,拟建设2个30万吨级和6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年设计吞吐量6000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0万吨级码头和港池、引桥、引堤、护岸、道路堆场、5000吨级散货码头和港池及配套航道,以及港内铁路作业场(即铁路场站区)、供电及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辅助建筑物等配套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1134688万元,建设工期4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富裕路世界风情步行街C7 栋
邮编:538001
联系人:黄明东
电话: 13768109978
电子邮箱:644707098@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晏工
电话:010-65290320
电子邮箱:yanyou@wti.ac.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防城港三牙码头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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