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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防城港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公告

2025-04-10 11:45     来源:防城港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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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防城港市正式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第一批次房源的购买意向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金花华庭是由防城港市直属国企—市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金花华庭项目地理位置极佳,位于金花茶大道与灵秀路交汇处,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汇集银行、医院、农贸市场,市实验小学(马正开校区)也纳入学区范围。本批次房源168套,集中在项目2#、3#、4#楼,面积约12291.96㎡,其中,2#楼27套,73㎡1套,106.89㎡26套;3#楼一房一厅75套,分别为37.22㎡5套,37.83㎡12套,42.03㎡58套;4#楼66套,分别为85.45㎡25套,101.70㎡26套,106.53㎡15套。

二、意向登记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三、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夫妻及子女)为单位提出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还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3. 主申请人申请前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其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防城港市高层次人才、我市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及全日制硕士以上自治区定向选调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申购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 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购买或曾经购买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市场运作建房,不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的;

2. 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单位公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自愿退出的;

3.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的;

4.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四、拟配售价格

配售价格为3148.9元/㎡,物业由深圳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负责。

办证费、公共维修基金据实结算,契税等其他费用的收取标准以相关规定为准。

五、配售流程

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流程按照配售公告、购买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现场选房、签订合同、房屋交付和产权登记等环节进行。

六、意向登记方式

 可先通过“家园速配”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后将申请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送达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大道43号生态科技产业园区北部B号楼研发中心二层218室,联系电话:0770-3233102(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七、申购所需材料

(一)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表;

(二)申购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四)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单身的提供个人婚姻情况具结书);

(五)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证明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8 平方米证明材料;

(六)经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及全日制硕士以上自治区定向选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八、咨询电话:0770-2826915。

预约看房:0770-3233102。


附件1:防城港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表.xls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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