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5〕59号)精神,现下达各县(市、区)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具体执行时列入相应的项级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财政厅将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四、请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5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分配表
4.2025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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