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公安局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5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就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对开展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线索无法查证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开展自查(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级财政部门向被抽查的代理机构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代理机构收到检查通知后,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其在2024年度内代理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清单。财政部门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2024年度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项目,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被抽查项目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二)书面审查(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检查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三)现场检查(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对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核实相关资料,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和服务费等收取情况,补充完善工作底稿,并按要求填写《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与代理机构充分沟通后由其签字盖章确认。
(四)延伸核查(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五)处理处罚(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财政部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处理处罚信息。
(六)总结报告(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财政部门形成本级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各设区市财政局于2025年12月15日前形成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于12月30日前汇总形成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财政部。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将工作报告向同级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三、工作要求
请各纳入检查范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规范撰写本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表格,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须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同时,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请按照附件2填写并发送至电子邮箱:fcgszfcg123@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钟浩、郑智,联系电话:0770—6102159、0770—6102976。
附件:1.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防城港市选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代理机构联络员信息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公安局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防城港市选取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一、广西臻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广西萃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广西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广西千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广西铭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广西博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八、广西鸿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广西云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广西清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四、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五、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2
代理机构联络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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