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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2025-08-13 15:39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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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资环〔202542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653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请按程序及时申请使用。此次为预下达指标,后续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结果为准,如金额等发生变化,将再作调整;如无变化,此次下达指标即为正式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补助金额和项目见附件1,项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项目代码10000014Z145060020001。

请按照《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财政部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06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支出,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开展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自治区财政在分配资金时,按照中央要求,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以突出奖优罚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预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表

2.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全年)

3.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全年)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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