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市国资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5〕1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资〔2025〕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提前下达的2026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总额,结合各地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中央企业和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人数测算下达市本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
二、该资金列2026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和 2026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30105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三、请结合实际,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统筹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央资金不足的,由地方自行负担。不得以中央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四、为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附件2)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于2027年3月底前将2026年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4)书面报送市财政局。
五、请你委收到该通知之日起20天内拟出资金分配计划报市财政局。逾期未报资金分配计划,财政部门将按以前年度分配计划下达资金。
附件: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表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地市绩效目标表
4.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1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分配表
|
地 区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防城港市小计 |
20 |
|
|
防城港市本级 |
20 |
附件2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
资金名称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
实施期限 |
2026年 | |
|
省级财政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 |
市县主管部门 |
市县国资监管部门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2026年度金额 |
20 | ||
|
其中:中央补助 |
20 | |||
|
地方补助 |
||||
|
总体目标 |
1.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2.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3.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的比例 |
100% | |
|
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的比例 |
100% | |||
|
质量指标 |
合规使用资金 |
100% |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支付时间 |
2026年前 | ||
|
成本指标 |
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2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 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的比例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企业满意度指标 |
移交企业的综合满意程度, 企业满意度=问卷调查 平均得分/总分 |
≥85% | |
附件3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预算地市绩效目标表
|
省级主管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资委 | ||||||
|
一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
二级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企业满意 指标 | |
|
指标内容 |
国企已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比例 |
国企新办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人数比例 |
合规使用资金 |
补助资金 支付时间 |
财政补助 金额(万元) |
国企不再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用的比例 |
移交企业 满意程度 |
|
防城港市 |
100% |
100% |
100% |
2026年底前 |
20 |
100% |
≥85% |
附件4
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
1.是否了解国家实施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
□是(10分) □否(0分)
2.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关财政支持政策是否满意?
□满意(30分) □基本满意(20分)
□一般(10分) □不满意(0分)
3.对本地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满意?
□满意(30分) □基本满意(20分)
□一般(10分) □不满意(0分)
4.对本企业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满意?
□满意(30分) □基本满意(20分)
□一般(10分) □不满意(0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