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公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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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公务接待、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监督,坚决遏制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本举报渠道全面受理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重点针对公务接待中的违规吃喝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违规吃喝方面。
1.无公函、无审批、无清单接待,或虚构公函、虚列事项套取资金用于吃喝;
2.超标准、超范围提供餐饮、酒水,借公务之机组织宴请;
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摊派接待费用;
4.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组织公款吃喝;
5.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安排或参与吃喝活动。
(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
1.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
2.挪用、截留专项资金,违规使用公共资金;
3.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产处置等过程中的利益输送、暗箱操作;
4.违反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规定;
5.其他违反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70-6102319
来信举报:寄送材料至防城港市港口区广场北路8号防城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科(邮编538000)
现场举报:前往防城港市财政局后楼三楼财政监督检查科反映问题。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违规事实,并鼓励附相关证据材料。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四、处理承诺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初步核实情况;
(三)对核查属实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渠道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财经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规范透明的管理环境。
感谢对财经纪律执行和廉政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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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