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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2022-10-17 09:26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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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监督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渔政支队,防城港市税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桂财税〔2022〕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

     性收费的通知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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