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截至2023年末,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973.5亿元,负债总额613.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60.3亿元,资产负债率62.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末,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9亿元,负债总额606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亿元,资产负债率15.3%。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87.2亿元,负债总额40.3亿元,净资产246.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截至2023年末,全市国有土地资源总面积936.6万亩,其中:湿地面积36.4万亩、耕地面积116.1万亩、园地面积17.6万亩、林地面积653.1万亩、草地面积12.4万亩。全市水资源总量71.0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深化合规管理,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制定修订企业合规管理相关制度183项,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二是强化国资监管,以正确导向引领发展。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提升投融资能力,指导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投融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23年,批复监管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29亿元,有力助推企业加快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坚持系统谋划布局,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加强数字基础建设,夯实数字城市底座。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现增资保值。2023年,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0.7%,实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布局不断优化。重点支持生态农业、木业加工、海水养殖等特色领域的优势产业项目,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100%。
三是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日益增强。2023年,全市在保企业户数867户,担保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占89.1%,新增代偿额3015.8万元,担保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拓宽、政策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分工协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利用率。
二是不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严控部门资产配置,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等相关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国有资产资源盘活。统筹各类资产资源,通过多种方式,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500万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023年,防城港市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生态及农业空间为底,以江河水系为廊道,以核心带动为抓手,引导空间资源要素向轴带集中集聚集约,整体构建“一屏两片、一轴双心”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形成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格局。
二是持续推进陆域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重塑绿水青山,有序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转型利用2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面积704.3亩,工程修复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面积109.5亩。
三是大力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防城港市西湾红沙环生态海堤项目成功入选全球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八大国际案例,成为我国生态海堤建设典型范例,在全国、全区的海堤建设中得到广泛参照和推广。
四是高位推进闲置土地处置,聚焦土地要素保障。全市共处置低效用地474亩,消除闲置土地24358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3671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优化整合,推动项目建设。一是制定《防城港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督促各监管企业对股权结构不合理的各级子企业提出整改方案。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我市国有资产,推动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三是督促各监管企业加强沟通、强化协调,集中力量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瓶颈问题和中长期问题,全力推进监管企业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培养金融人才。一是提速建设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加紧研究出台实施各项配套制度。二是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小微企业及“三农”关键领域集中,不断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三是深入实施金融人才发展战略,积极做好人才培养引入,不断充实人员力量,选优配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队伍。
(三)增强管理意识,严把关口,提高经济效益。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观念,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积极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充分发挥政府资产(资源)经济效益,有效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要素保障。三是严把资产“入口关”“使用关”和“出口关”,着力提升各部门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向标准化迈进。四是循序渐进、分门别类,努力化解资产历史遗留问题。
(四)坚守资源底线,高效利用资源,助力稳经济大盘。继续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深推耕地保护田长制,细化分解下达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促进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加快疑似图斑核查整改,对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常规巡查和专项打击;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持续改善红树林生长环境,保护好珍贵的红树林资源;加强水源地巡查,坚决打击违法河道采砂;加强水源地取水管理,打击非法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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