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全飞秒激光治疗系统专用准分子气体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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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眼科全飞秒激光治疗系统专用准分子气体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采购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专用于MEL90 准分子激光系统的准分子气体。
采购预算金额:4.8万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
单瓶10升MEL90准分子激光系统专用气体。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使用的准分子激光系统MEL90是由蔡司集团(Carl Zeiss AG)生产的设备。其专用的准分子气体由卡尔蔡司中国公司-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独家供应,专机专用。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是蔡司集团(Carl Zeiss AG)唯一指定原厂售后服务公司。
综上所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防城港医院·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24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金额<50万元的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购实施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可选择单一来源采购。因此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准分子气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6年3月5日至 2026年3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23号,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防城院区)
联系电话:0770-3099039
对以上论证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学装备科提出质疑。单位提出质疑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提出质疑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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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