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6-04-13 16:00
来源: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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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3号)文件精神,为满足群众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丰富医疗服务模式,我院综合医疗服务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对特需项目进行定价,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并于公示期满后开展收费,项目内容详见公示表。
附件: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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