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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冰、黄铁生、黄铂继承黄启畅名下不动产的公告

2025-08-04 11:00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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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启畅名下位于港口区光坡镇路东商住住宅小区105、1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港区国用(2002)字第02000174号的不动产,属其与刘佩莲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黄启畅已于2025年3月25日去世,刘佩莲已于2011年3月10日去世,黄冰、黄铁生、黄铂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上述不动产属于黄启畅和刘佩莲的份额。

根据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大坡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表》以及相关继承人在我中心签署的《放弃继承声明书》、《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100%份额由黄冰、黄铁生、黄铂继承,其中黄冰继承¹∕₃份额、黄铁生继承¹∕₃份额、黄铂继承¹∕₃份额,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该不动产继承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大道150号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0号窗口,联系电话:0770-2868559)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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