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春梅、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025-08-07 15:35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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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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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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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2018)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29128号 |
刘春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50602006009GB00071F00020206 |
广西防城港市中心区港口区江山大道62号北部湾财经中心9号楼7层711号房 |
法院强制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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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2018)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29129号 |
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450602006009GB00071F00020206 |
广西防城港市中心区港口区江山大道62号北部湾财经中心9号楼7层711号房 |
法院强制注销 |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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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