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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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包括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从师德修养、学科教学、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四个维度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通过统一出台师德修养、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分科出台学科教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初中化学课程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国家关于教师培养培训、学生核心素养与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以下简称《指导标准》),旨在促进初中化学学科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指导标准》基于初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及实践需要,明确学科整体理解、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等六项培训目标主题,开发初中化学教师教学能力自我诊断量表,分层分类设计培训课程,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标准》是国家、省、地(市)、县(区)组织开展初中化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参考,是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教研机构以及中学设置初中化学教师培训课程、开发和选择初中化学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基本依据,也是初中化学教师规划个人专业发展和自主选择培训课程的根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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