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主题服务 > 教育服务 > 职业教育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

2021-04-30 15:5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教体艺〔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参谋部,各省军区(警备区),内蒙古、广西、宁夏军区: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修订《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制定了《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原《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03年印发)同时废止。

  

  附件:《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21年3月26日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