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 宣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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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户籍在防城港市的;二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三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户籍在防城港市的;二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同时,2019年1月起将城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者第三代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三)符合资格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即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选择就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广西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广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提交户口本);
(三)防城港市核发的本人残疾人证(必须是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
本人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如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不属于本人,还要提交使用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书面说明1份)
三、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自申请人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补贴。(2019年1月起提标到80元每人每月)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受托人代为办理。)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者残疾人本人或家属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广西政务”网站等政务服务载体自行申请,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自主申请网址:https://zwfw.mca.gov.cn/apps/cjrlb/index.html,填写并提交有关材料。各镇、街道办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民族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添加新增,由城区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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