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2年5月24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8日,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供销合作社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迅速全面推进整改落实。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统一党组班子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逐项逐条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动员会、整改工作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67条。
(三)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认真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和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列席指导会议。会上,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班子成员主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落实整改。
(四)严格督查推进、狠抓整改落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立行立改,边部署、边推进,全力抓好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以上率下,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跟踪督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严格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核查验收,逐项对账销号;研究部署有关问题,协调解决整改事项,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全力以赴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整改成效。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普遍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解决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在切实抓好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在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步抓好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2022年以来及时制定、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19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做好巡察整改与抓好改革发展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工作方向,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全力推动年度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供销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在市供销社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及防城港市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市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中共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2022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举办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宣讲、专题培训等开展学习达60多次。
2.关于“落实中央‘三农’政策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服务“三农”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研究部署“三农”工作。二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培训等多种方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三农”政策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服务“三农”意识和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性。三是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市供销社承接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基础得分满分,加分0.5分(加分总分为0.6分)。织细织密为农服务组织网络,推动基层网点高质量发展,不断密切与农民的组织联结和利益联系。统筹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销社与农民组织联结和利益联系更加紧密。全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快递进村”服务覆盖率显著提升,防城区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列入县域流通服务强县培育创建名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市领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6家,农合联28个。加快实施“十百千”壮大工程,2021年实施以来,获得“百佳”乡镇供销社4家、示范村供销社13家。加强农资保供稳价、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服务,密切与农民组织联结和利益联系。2022年10月以来土地托管面积同比增长10%;建设市级农产品展销中心,组织参加粤桂协作消费对接活动暨广西农产品广州交易会,实现涉农项目签约9.15亿元,采购签约1.55亿元。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3.关于“统筹推动综合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综合改革、社有企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全系统综合改革业务培训和社有企业培训,提升综合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获得一等奖,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的决策部署,牵头推动全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快递进村”服务覆盖率显著提升。积极参与“数字供销”建设,引导系统农资生产经营网点、企业以及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入驻“广西农资云平台”,有效发挥农资购销、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服务主渠道作用。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积极争取中国供销集团、广西供销集团等企业多次到防城港市就项目投资进行考察调研,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岭子仓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推动盘活东兴供销社征拆置换土地建设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项目。收回低租金资产,重新公开招租,提高资产价值。四是大力打造供销大集品牌活动,通过线上直播带货、线下展示展销等形式,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上行。2022年以来,累计举办线上线下供销大集活动29场次,有效拓展防城港市农产品销售渠道。五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华石、板八等“空壳”基层社通过联合合作,大力发展建设综合服务站、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基层社活力。引导社有企业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开展农资供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等主营业务。六是加快建设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积极拓展八角、肉桂等收储加工、推广销售服务。如在那勤供销社、马路供销社等建设八角肉桂加工销售基地,开展收储、加工、销售等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2022年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认真总结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和具体要求。
5.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研究制定了《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研判,强化风险防范工作措施。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对外宣传,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2022年,通过网站发布宣传信息60多篇。
6.关于“宣传推广防城港供销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板报、防城港日报社等媒体加强供销工作宣传,2022年,开展板报宣传5期,通过人民网、中华合作时报、防城港日报社等渠道发布宣传报道20多篇次。2022年12月,与防城港日报社签订《宣传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供销社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加强供销文化建设,打造了供销文化墙、廉政文化墙、党员活动室、爱国敬业岗位牌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方面
7.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防城港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试行)》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开展政治监督谈话,通过举行“书记谈心面对面”集体谈心谈话会、巡察整改谈心谈话、任职勤廉政谈心谈话等,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作清廉机关建设教育讲座,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底线和拒腐败防变意识,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四是深入学习《防城港市“一把手”监督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并制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五是研究制定了《防城港市供销社“一把手”监督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明晰“一把手”权力内容和边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8.关于“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社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投资管理要求,并印发各单位抓好落实。二是组织上思县社、市供销社直管企业和直管基层社负责人开展《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学习培训,现场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资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社有资产管理和项目投资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收回长期被侵占社有资产,进行盘活利用。如那良供销社、那梭供销社长期被占用社有资产全部收回进行盘活利用。四是严格按照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投资管理。2019年以来,全市供销社系统所有的建设项目均未出现项目投资管理缺失现象。
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运用好会议监督,通过列席党组会和其他重大会议,督促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监督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运用好谈心谈话制度,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三是督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政治体检,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自查廉政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作出廉政承诺。四是督促开展政治生态自查,根据《防城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防纪办发〔2021〕7号)要求,督促市供销社组织开展2022年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工作,发现问题3个,提出意见建议4条。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三是积极请示报告,妥善解决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问题,杜绝资金挂账问题再发生。
1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深入纠治形式主义。二是组织开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综合业绩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十百千”壮大工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实用技能、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发展、土地托管农业社会服务、拓展经营服务功能等方面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扎实推动工作一抓到底闭环。三是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加强对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的调研指导,统筹谋划全市供销系统改革发展。研究制定了《防城港市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及《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直管企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22年,在实施“十百千”壮大工程创建评定中,获得“百佳”乡镇供销社1家、示范村供销社5家,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
(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文件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担当尽责,实干笃行,为服务“三农”、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干部担当意识。通过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谈心谈话会,党组书记分别就“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和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市供销社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求。四是加强对社属企业和基层社的调研指导,统筹谋划全市供销系统改革发展。2022年10月份以来,市供销社班子成员深入社属企业和基层社调研指导。统筹谋划我市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进等工作,研究制定《防城港市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及《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直管企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五是组织各单位对所属土地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并登记造册。对核查登记造册土地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产权清晰、材料齐全的土地全部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实现全部确权。
1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章党规,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22年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2022年8月,市供销社党支部被命名为“三星级基层党组织”。四是修订完善了《中共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五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100%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到基层调研问策,通过“面对面”交流、问计问策、解决难题。指导督促东兴供销社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4.关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人才引进制度,加强企业人才引进、选拔力度。研究制定了《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直管企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二是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党组重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懂经营、会管理的年轻人进入企业领导班子,提升企业领导班子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充分调动和激励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并制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五是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自巡察以来,通过开展各类谈心谈话,提醒干部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六是制定管理考核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研究制定了《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和《防城港市供销社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七是加强人才考察考核,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从2022年10月份起,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进行纪实。
(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不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修订完善《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供销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供销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对标对表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责,做好新时期为农服务工作,主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实践,在新起点上开创全市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在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中谱写防城港新篇章贡献供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2820061;邮政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3楼市供销社;电子邮箱:fcgsgxs@163.com。
中共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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