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22年以来,桂海东盟商贸中心小区群众投诉周边企业环境污染13次,此次督察进驻期间又收到信访举报25次。督察发现,防城港市有关职能部门执行规划不到位,桂海东盟商贸中心项目位于《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划定的工业用地,紧邻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住宅小区,导致居民区与工业区矛盾突出,噪声、粉尘、臭味投诉不断,存在较大社会稳定安全隐患。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我局的具体整改方案,从严从实加快推进整改,积极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工业企业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厂界噪声问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做好粉尘治理工作,确保按要求处理排放大气污染物。
四、核验情况
2024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了验收小组,对涉及我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1855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