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重点工业企业个人突出贡献奖励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今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切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信厅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关于扎实稳住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措施,要求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目标要求,在我市《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形成《防城港市重点工业企业个人突出贡献奖励的若干措施》。通过政策鼓励重点企业的管理层主要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发挥“领头雁”作用,充分调动人才发展工业的能动性、积极性,带动企业扩产增效,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升级。
二、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包括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申报程序、其他一共四方面。
奖励对象为适用于依法在防城港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的在职管理层主要人员和高层次人才,企业年产值须达到10亿元。
奖励标准一共有六条,主要从支持新上规企业发展、鼓励现有企业做大做强两方面入手,分台阶给予企业管理层主要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奖励。
申报流程由企业根据自身所达到的条件提出奖励申请及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报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工业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财政、工业信息化局按程序拨给个人。
其 他主要包括对企业及个人提出的要求,同时明确奖励为一次性税后奖励,奖励办法与我市出台的《防城港市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奖励暂行办法》(办发〔2021〕15号)可重复享受。
三、执行说明
(一)奖励的管理层主要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应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当年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事故等行为。企业管理层主要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当年无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失言失德行为。
(二)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关联文件: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重点工业企业个人突出 贡献奖励的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www.fcgs.gov.cn/gyhxxhj/zcfg/t15788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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