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支持千亿级钢铁产业绿色发展 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责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钢铁产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早日实现钢铁行业两千亿级产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包括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申报程序、其他事项一共四方面。
奖励对象 在防城港市本地注册的钢铁行业工业企业,对其从防城港市本地注册的再生资源加工企业采购再生钢铁原料产品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 一共有两条,主要从长流程钢铁企业和短流程钢铁企业两个方面入手,按年采购再生钢铁原料产品量分台阶给予奖励。
申报程序 由企业按月申报,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市财政局根据核定情况将奖励资金拨付市工信局,再由市工信局兑现。
其他事项 企业享受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所采购再生钢铁原料产品在上游加工贸易全过程中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
三、执行说明
(一)《防城港市再生钢铁原料综合利用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暂行办法》、《防城港市支持稳外贸稳消费若干措施》及防城港市其他再生资源相关贸易加工鼓励政策,与本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该措施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执行期限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关联文件: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支持千亿级钢铁产业绿色发展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www.fcgs.gov.cn/gyhxxhj/zcfg/t157883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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