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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城港市七届 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28 17:42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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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志勇代表:

您好,“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仍然十分关心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是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建议,现就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通过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中端转运、末端处理等“三补短板”,加快完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三提升”,全市27个乡镇(街道)共274个行政村4818个村民小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明显提高,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针对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资金投入保障不到位、机制体制不健全、垃圾处理(转运)设施设备配备不足、保洁队伍薄弱、垃圾收运处置不及时等存在问题,我市出台了《防城港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要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并列入部门预算,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补齐垃圾收运、处理等设施短板,并对做得好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实行红榜通报表扬以及资金奖励。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市政府每年助力100万元经费给各乡镇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23年第四季度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获得前四名的乡镇的5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二、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是探索垃圾治理新途径,创建“一条指挥棒”,激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动能。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机制,2023年8月我局创新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首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考核办法《防城港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考核办法》。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我局充分发挥专项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据《防城港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考核办法》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市本级考核小组均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明查暗访日常考核,截至目前已开展明查暗访64次、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56份,共完成问题整改750余个;每季度牵头组织市生态、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人员抽查10个乡镇(街道办)开展1次集中考核,目前已完成3次集中考核,促进农村垃圾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二是进一步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闭环”体系,有效提升垃圾收运处置能力。通过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前中后三处短板”,完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一体化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3座城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处理能力达到1210吨/日,满足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镇村级垃圾中转站(转运点)32座,转运能力达到560吨/日,农村垃圾量和转运能力比达到1:1.48。各类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车辆500余台,全市农村地区共有保洁员3800余名,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全覆盖的要求,每个自然村屯均配备了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车,每个自然村屯或每20户均建设1个以上垃圾收集池或收运箱,实现村屯均有收集点(站),全市所有乡镇都有垃圾中转站或就地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村村有保洁、镇镇有收运”,建立了全域覆盖、城乡一体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三是进一步拧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县、乡、村四级“责任链条”,有效压实主体部门责任。2024年2月,我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城市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目标(2025)的通知》(桂建村镇〔2023〕9号)要求,学习运用好浙江“千万工程”先进经验做法,印发了《防城港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进一步细化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属地管理、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强化市级、城区、乡镇、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责任,要求各县(市、区)每月开展1次以上“县(市、区)查镇”、各乡镇每半月开展1次以上“镇查村”、各行政村每周开展1次以上“村查屯”的检查机制,进一步压实县、乡、村级责任,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模式。四是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有效促进县镇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强化春节、元宵等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针对节假日、旅游旺季期间清扫保洁任务重、垃圾产生量增加等特点加强指挥调动,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有序运出,农村垃圾收运处置量从2023年年初的200吨提升到了现在的380吨,提升率为90%,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村道整洁干净,保洁及时,实现了农村垃圾日产日清,村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居民收获了幸福感、喜悦感,主动融入乡村振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农村生活垃圾属于各县(市、区)事权,根据财权与事权一致原则,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所需经费应由属地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求,落实专项资金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加快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沟通衔接,多渠道筹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配齐收集、转运、处理设备,同时积极争取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项目纳入本地区乡村建设项目储备库,争取资金支持。

(二)充分发挥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检查考核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尽快出台辖区内农村垃圾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三)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网络、电视、“大喇叭”广播等多种渠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推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强化农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村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的自觉性。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14号议案有关意见的函

      2.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1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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