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部分机关单位节假日、双休日对外开放停车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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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在改革攻坚突破年行动中开展“小而美”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的工作要求,聚焦市民群众和游客出行便利化,助力减轻城区停车压力,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8家市直机关单位决定,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免费对外开放本单位停车场。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8家市直机关单位停车场。
二、停车时限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每天8:00-21:00(法定节假日调休,周六或周日为工作日的不在开放时间内)。
三、开放对象
停车场开放停车对象仅限七座(含)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
四、注意事项
(一)文明停车,服从管理。进入免费停车区域的车辆驾驶人,配合做好登记工作,按指定范围有序停车,不得乱停乱放。对超时停放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爱护公物,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属于公益行为,必须共同维护环境卫生与设施安全,不得损坏公物,如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停放的车辆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自行负责。
(三)如遇停车场因临时施工改造、举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开放的,届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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