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实施
2016-10-21 10:37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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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实施
2016年10月19日,《防城港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防城港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是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厅发〔2014〕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由防城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草拟,并征求四大办、法制办、发改委、国资委等12家单位意见修改后,经市人民政府五届第七十九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出台。《防城港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实施,将对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起到重要政策指导意义。
防城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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