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工作计划,现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本部门举报奖励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公开本部门受理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保密等制度,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核查、登记造册等工作。
二、各单位要督促所管辖企业结合实际,在2024年内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受理内部举报工作流程、奖励标准、举报人信息保护等。对员工举报的事故隐患或问题线索,要建立举报工作台账、及时组织核查,核查属实的要立即整改;难以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举报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企业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各单位每月24日前,要将本单位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核查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核查处置情况报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市交通运输局(fcgjtjzhk@163.com)。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