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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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机场建设规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铁路、机场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开展铁路和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铁路和机场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船舶跨市运输及内水航道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协调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内河)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运政、航政管理工作。负责营运船舶、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铁路、机场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负责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和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协调专业公路养护机构做好国省道的养护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养护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铁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及抢险救灾的组织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和铁路及机场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监管标准,以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
(一)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共6个职能科室。基本职能:
1.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机场建设规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铁路、机场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开展铁路和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铁路和机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船舶跨市运输及内水航道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协调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内河)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运政、航政管理工作。负责营运船舶、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铁路、机场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负责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和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协调专业公路养护机构做好国省道的养护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养护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7.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铁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及抢险救灾的组织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9.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0.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和铁路及机场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监管标准,以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应急指挥中心、道路运输科、水路运输科、财务装备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执法六大队(邮政安全中心)、机动执法大队共13个内设机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全市或区域性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港口区、防城区辖区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内河航道行政、内河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港口区、防城区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法律审核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5.负责对上思县、东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以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
6.负责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公路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和评定工作。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交(竣)工验收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7.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渔船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8.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培训考核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等工作,以及组织实施抢险救灾、战备等运输任务。
9.协助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信访、投诉、举报。
10.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港口区、防城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查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案发辖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2)港口区、防城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审批情况。
(三)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公路水路建设科、养护安全科及铁路机场科共4个科室。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建设和工程养护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参与防城港市铁路、机场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研究。
2.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及应用。
3.负责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
4.承担市本级交通项目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市农村公路项目、铁路、机场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6.承担内河水运工程规划、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7.承担工程建设、养护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8.协助处理市域内县际间农村公路和桥梁建设、养护工作。
9.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收入预算3916.53万元,总支出预算3916.53万元。总收入、总支出预算均较上年增加449.45万元,同比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1.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生育保险等三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2.2025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记实职业年金相应增加。3.二层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承接的工作任务需要,新增了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维护费、网约车监管服务费等专项经费。4.“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项目预算增加。5.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各项补贴均相应增加。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各项社保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收入预算3916.53万元,较上年增加449.45万元,同比增长12.96%。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16.53万元,较上年增加449.45万元,同比增长12.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1.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生育保险等三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2.2025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记实职业年金相应增加。3.二层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承接的工作任务需要,新增了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维护费、网约车监管服务费等专项经费。4.“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项目预算增加。5.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各项补贴均相应增加。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各项社保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总支出预算3916.53万元,较上年增加449.45万元,同比增长12.9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6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7%,较上年增加322.19万元,同比增长13.77%;项目支出预算125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3%,较上年增加127.27万元,同比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1.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生育保险等三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2.2025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记实职业年金相应增加。3.二层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承接的工作任务需要,新增了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维护费、网约车监管服务费等专项经费。4.“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项目预算增加。5.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各项补贴均相应增加。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各项社保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预算3916.53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预算3916.53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总支出预算均较上年增加449.45万元,同比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1.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生育保险等三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2.2025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记实职业年金相应增加。3.二层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承接的工作任务需要,新增了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维护费、网约车监管服务费等专项经费。4.“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项目预算增加。5.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各项补贴均相应增加。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各项社保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3916.53万元,较上年增加449.45万元,同比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1.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生育保险等三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2.2025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记实职业年金相应增加。3.二层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承接的工作任务需要,新增了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维护费、网约车监管服务费等专项经费。4.“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项目预算增加。5.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各项补贴均相应增加。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各项社保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具体情况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4%,同比增加106.45万元,增长39.27%。
增加的主要原因:(1)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增加,相应计提的社会保障支出类支出增加。(2)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
2.210卫生健康支出152.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9%,同比增加8.80万元,增长6.14%。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增加,相应计提的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增加。
3.214交通运输支出3183.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28%,同比增加329.62万元,增长11.55%。
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记实职业年金相应增加。2.二层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承接的工作任务需要,新增了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维护费、网约车监管服务费等专项经费。3.“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项目预算增加。4.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年度考核奖基本支出项目预算。5.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4.221住房保障支出20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0%,同比增加4.58万元,增长2.30%。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增加,相应计提的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662.03万元,较上年增加322.19万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是:1.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生育保险等三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2.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各项补贴均相应增加。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各项社保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具体情况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42.3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75%,同比增加317.12万元,增长14.92%。
增加的主要原因:1.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职业年金缴费、年度考核奖、生育保险等三项基本支出项目预算。2.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工资总额、各项补贴均相应增加。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各项社保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8.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5%,同比增加1.88万元,增长0.96%。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80%,同比增加3.18万元,增长17.59%。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度纳入预算的退休人员比2024年度纳入预算的退休人员净增加12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08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39万元,下降0.8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7.08万元,比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5.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降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28万元,与上年持平。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单位相关运行经费198.39万元,同比增加1.88万元,增长0.96%。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二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按防城港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编制的在职在编人数比2024年净增加1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5.09万元,同比减少24.29万元,下降27.17%。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降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货物类采购32.6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32.44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62.8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6.53%,同比减少22.23万元,下降26.14%;分散采购预算2.2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47%,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47.5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没有配备公务用车,局属二层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有公务用车13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49个,预算资金1254.5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水电等费用,预算资金457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租用创投大厦11-12层作为新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共计4108.52平方米(第11层建筑面积2054.26 平方米,第12层建筑面积 2054.26 平方米),地下室停车位60个。 每年的办公用房租金和物业服务按合同约定支付,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支出,有效保障正常办公需求。设1条数量指标:办公用房租用面积(=4108.52平方米);设1条质量指标:办公用房及停车位正常使用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租赁期限(租赁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设1条成本指标:年办公用房租金(≤148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行(有效);设1条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特殊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预算资金159.84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防城港市投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有18条线路投入车辆运营,实际投入130辆公交车运营,本项目主要为补贴运营车辆,促进我市公交健康、有序发展。设1条数量指标:城区补贴运营车辆(=54辆);设1条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补贴发放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城区车辆补贴标准(≤0.12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促进我市公交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促进);设1条满意度指标:优待乘客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三:项目名称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经费,预算资金14.52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道路安全系数,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有效便捷民众出行。设1条数量指标:开展养护检查次数(≥12次);设1条质量指标:采购设备质量合格率(≥90%);设1条时效指标:采购设备到位及时率(≥90%);设1条成本指标:项目成本超支率(≤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便捷民众出行(保障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道路安全系数,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有效便捷民众出行);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