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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8 08:00     来源: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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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防城港是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建设和工程养护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参与防城港市铁路、机场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研究。

2.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及应用。

3.负责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

4.承担市本级交通项目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市农村公路项目、铁路、机场建设相关事务 性工作。

6.承担内河水运工程规划、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7.承担工程建设、养护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8.协助处理市域内县际间农村公路和桥梁建设、养护工作。

9.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设有综合科、公路水路建设科、养护安全科及铁路建设科、机场科建设科5个科室,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正科长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

2024年中心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一致。

中心现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退休人员4人,聘用人员1人,无人员变动,与上年一致。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27.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7.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3.43万元,增长39.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57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市路况检测费12.78万暂未支付,华黄路改建工程较上年度减少支付23.74万,2024年度减少办公房租水电预算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14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管理办企茅公路运营管理费收入14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300.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70.46万元,本年度增加了县乡公路处余额管理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19.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9.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5.13万元,增长36.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7.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57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市路况检测费12.78万暂未支付,华黄路改建工程较上年度减少支付23.74万,2024年度减少办公房租水电预算10万元及人员工资调整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7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6万元,增加8.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7.6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7万元,减少2.1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3)交通运输支出(类)149.85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9.717万元,下降了28.4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本年度全市路况检测费12.78万暂未支付,华黄路改建工程较上年度减少支付23.74万,2024年度减少办公房租水电预算1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 0.2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5)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7)年末结转和结余308.5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0.74万元,增长1636.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乡公路处余额管理。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57万元,下降19.9%。其中:基本支出151.1万元,项目支出36.38万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58,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5%: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33万元,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8%。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横平桥设计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41万元,决算支出为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因工资调整致使实际支付比预算测算多

基本工资年初预算为36.18万元,决算支出3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津贴补贴年初预算5.74万元,决算支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56%。

奖金年初预算3.02万元,决算支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绩效工资初预算46.61万元,决算支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0.0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年初预算16.54万元,决算支出1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98%。

“事业单位医疗”科目年初预算3.69万元,决算支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2.14%。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年初预算4.53万元,决算支出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3%。

其他社会保障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2.41万元,决算支出12.28万元,完成年初决算的98.95%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6.88%。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5%,比上年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XX(厅、局、办)机关、XX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5%,比上年减少0.51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降低6.23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63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83.57万元,执行数187.4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按预算安排的数量、标准在预定的时间内严格执行,获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36.3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36.3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6.3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未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尽早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实施。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退休生活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年度内按期缴纳,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支出未超支;二是退休人员增加收入改善退休人员待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二是项目管理可以更加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和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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