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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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等行业规划。参与机场建设规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铁路、机场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开展铁路和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铁路和机场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船舶跨市运输及内水航道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协调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内河)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运政、航政管理工作。负责营运船舶、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铁路、机场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六)负责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和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地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协调专业公路养护机构做好国省道的养护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养护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铁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及抢险救灾的组织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和铁路及机场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监管标准,以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4年度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共3个单位,具体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共6个职能科室。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水路运输科(防城港渔业船舶检验处)、道路运输科、财务装备科、应急指挥中心、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机动执法大队、邮政安全中心(执法六大队)。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内设综合科、公路水路建设科、养护安全科、铁路建设科、机场建设科共5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4,624.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282.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5,628.42万元,增长134.8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63.45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776.92万元,增长157.74%,主要原因:公路工程项目财政拨款比2023年度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05.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638.54万元,增长101.83%。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地方配套出资、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等项目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213.2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2.95万元,增长68693.55%。主要原因:从上级单位和外单位转入的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7.上年结转和结余342.4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5.98万元,增长347.96%,主要原因是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末结转2024年初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4,624.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4,285.1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5,612.66万元,增长13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89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空港经济区及河西片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89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追加安排防城港空港经济区及河西片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1.21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层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87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1)单位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工资总额减少,据此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相应减少。(2)按规定支付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较上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141.74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层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工资总额减少,据此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相应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1,038.93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89.91万元,下降78.92%。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城乡社区支出(类)安排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5.交通运输支出(类)69,338.18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层单位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各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754.73万元,增长182.05%。主要原因是2024年追加安排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项目违法用地罚款、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PPP项目2021年运营补贴、广西—东盟“双循环”区域协同陆海联动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补助资金、2021年度海运业补助奖励资金等项目财政拨款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098.40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即2024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98.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年中追加新增项目需求。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支持政策奖补资金。
8.金融支出(类)3,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PPP项目2021年运营补贴。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2024年追加安排的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PPP项目2021年运营补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191.83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工资总额减少,据此计算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
10.其他支出(类)38,900万元:主要用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地方配套出资。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500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地方配套出资项目拨款。
11.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12.年末结转和结余339.3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1.74万元,增长489.13%。主要原因是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末结转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含二层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64.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778.37万元,增长157.75%。其中:基本支出2,536.02万元,项目支出70,628.47万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含二层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73,16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空港经济区及河西片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其中: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科目支出14.89万元,同比增加14.89万元。用于防城港空港经济区及河西片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271.1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4%。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4.66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用于市本级行政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03万元,同比减少18.57万元,下降94.74%,用于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252.59万元,同比减少19.88万元,下降7.30%。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71.85万元,同比增加45.78万元,增长175.60%。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死亡抚恤”科目支出31.08万元,同比减少15.21万元,下降32.86%。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43.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方面的支出。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1.89万元,同比增加0.10万元,增长0.85%。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50.81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0.24%。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79.03万元,同比减少3.36万元,下降4.08%。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5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支出131.95万元,同比增加131.95万元。用于《防城港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费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100%。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57万元,下降100%。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853.62万元,支出决算数69,12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2.29%。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3,068.81万元: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各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项目违法用地罚款、广西—东盟“双循环”区域协同陆海联动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补助资金、2021年度海运业补助奖励资金等支出。其中:
“行政运行”科目支出368.91万元,同比减少19.04万元,下降4.91%。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防城港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公路建设”科目支出11,224.82万元,同比增加11,175.32万元,增长22576.40%。用于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项目、在妙至公安公路项目建设等支出。
“公路养护”科目支出98.56万元,同比减少678.76万元,下降87.32%。用于交通流量监测站、防城区荔枝根桥项目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试验区标志牌增设、华石至黄竹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支出。
“公路运输管理”科目支出1,769.98万元,同比减少74.18万元,下降4.02%。用于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各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科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35.17万元,下降100%。
“航道维护”科目支出106.87万元,同比减少204.29万元,下降65.65%。用于北仑河航道维护与管理支出。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支出49,499.66万元,同比增加48,978.75万元,增长9402.54%。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各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项目违法用地罚款、广西—东盟“双循环”区域协同陆海联动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补助资金、2021年度海运业补助奖励资金等支出。
2.铁路运输支出3,665.97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各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2024年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防东铁路政府专项债券应付利息及手续费等支出。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0.2万元,同比增加0.2万元。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科目支出3,665.77万元,同比增加798.62万元,增长27.85%。
3.民用航空运输科目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二层单位市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中心机场协调工作经费等支出。其中:
“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科目支出7.63万元,同比减少0.62万元,下降7.52%。
4.邮政业支出0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00%。
5.车辆购置税支出0万元,其中: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17,555.52万元,下降100%。
6.其他交通运输支出2,380.46万元,其中: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支出189.79万元,同比增加2,190.67万元,增长1154.26%。主要用于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层单位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各项项目支出,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PPP项目2021年运营补贴,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费、代建服务费,华石至黄竹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罚款,《防城港市综合交通规划合同》编制费等支出。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其中: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100%。
(七)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3,200万元。用于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PPP项目2021年运营补贴支出。其中:
“其他金融发展支出”科目支出3,200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6.67%。用于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PPP项目2021年运营补贴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98.95万元,支出决算数191.83万元,完成年初总预算的96.4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
(九)“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191.83万元,同比减少14.44万元,下降7%。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6.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0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预决算差异原因:单位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工资总额增加,以及据此计算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预决算差异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会议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44%。预决算差异原因:增加了按规定支付的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含二层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0,905.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638.54万元,增长101.8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905.38万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含二层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05.38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追加安排了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项目拨款。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6.98万元。主要用于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港口区沙潭江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防城港市渔港经济区五个渔业码头及航道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验第三方检测、双墩渔港经济航道疏浚工程验证性检测等支出。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科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515.82万元,下降100%。
2.“城市建设支出”科目支出75.53万元,同比增加75.53万元。用于港口区沙潭江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支出。
3.“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科目支出657.16万元,同比增加657.16万元。用于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支出3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用于市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出171.29万元,同比减少4,176.73万元,下降96.06%。用于防城港市渔港经济区五个渔业码头及航道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验第三方检测、双墩渔港经济航道疏浚工程验证性检测等支出。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1,098.40万元。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即2024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出。其中:
“制造业”科目支出1,098.40万元,同比增加1,098.40万元。用于2024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出。
(三)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38,900万元。用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支出。其中: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出38,900万元,同比增加23,500万元,增长152.6%。用于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含二层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含二层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比上年减少1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局下属二层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3年减少7.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减少3.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2万元,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原因是2024年根据防城港市跨境产业对接交流代表团出访越南工作方案,我局1名同志随团赴越南开展经贸对接活动,经申请同意调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减少7.51万元,下降41.77%。原因是局下属二层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批复数为12万元,较2023年预算批复数减少6万元,在预算控制下开展公务用车采购,严格控制采购成本。2024年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治理车辆超载、安全检查等业务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减少3.88万元,下降12.93%。原因是:1.局下属二层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更新购置的公务车大多为新能源车型,车辆损耗、燃油费等相关支出显著降低;2.强化管理措施,严格规范用车审批,有效控制了运行成本。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治理车辆超载、安全检查、农村公路检查、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个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12万元,平均每辆2.0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5%,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28.77%。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4次、人次38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4.2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二层单位2024年办公用房水电费预算统一安排在局机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1.1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5.8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3,473.8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数99,123.63万元(包括上级专项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调整后全年预算数102,597.44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数101,872.59万元,预算执行率99.29%。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绩效目标指标值完成情况较好。在支出过程中,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项目支出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77个,项目支出总额115,764.2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7个,本级项目支出115,764.2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5,547.9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2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81%;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17.7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1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0%;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98.5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3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9%;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3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①部门支出绩效管理意识仍有待提高,一是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意识不够,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值设定不清晰、不完整;二是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利用不够充分。②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实施,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项目功能,依据功能特征,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增强预算控制意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462.68万元,执行数为39,46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安排政府专项债资金38,900万元,支持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38,900万元。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广西-东盟‘双循环’区域协同陆海联动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项目”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一等,项目涉及资金6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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