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宣传教育项目—标识标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广西元宝山等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桂林保发〔2025〕3号),批复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施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宣传教育项目。本次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标识标牌设立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现将采购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宣传教育项目—标识标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二、项目实施内容
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标识标牌设立(共411块,其中通用标识277块、标牌70块、指示性标牌64块)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标识标牌的设计严格按照《广西自然保护地标识规范(试行)》(桂林保发〔2023〕7号)的标准进行设计。
三、经费预算
编制服务费上限控制价6.5475万元。
四、成果提交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五、资质要求
具有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的单位。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报价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技术服务,包含服务费、税费等与业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一)报价文件材料(一式3份)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人基本情况材料(必须提供);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等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必须提供);
4.报价文件封口须加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存在如下情况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不密封的;
2.报价文件虚假的;
3.报价文件残缺不全的。
七、评审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中标后在防城港市林业局门户官网公示(http://www.fcgs.gov.cn/lyj/)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人应于2025年7月1日11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港口区灵秀街36号市林业大厦12楼121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九、联系事项:
公告单位: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谭兴翠,0770-2800136
十、公告媒体:
防城港市林业局网站(http://www.fcgs.gov.cn/lyj/)。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