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宣传教育项目 —巡护装备购置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广西元宝山等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桂林保发〔2025〕3号),批复防城港市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施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宣传教育项目,本次拟采购巡护装备一批。现将采购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宣传教育项目—巡护装备购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伍佰元(¥3695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伍佰元(¥369500.00)
采购需求:采购巡护装备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2.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即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经正式授权代理商竞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三、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5年7月1日11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港口区灵秀街36号市林业大厦12楼121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谭兴翠,0770-2800136。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报价函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包含材料费、税费等与业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一)报价文件材料(一式3份)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人基本情况材料(必须提供);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必须提供);
4.报价文件封口须加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存在如下情况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不密封的;
2.报价文件虚假的;
3.报价文件残缺不全的。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根据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网上公告信息:防城港市林业局网站(http://www.fcgs.gov.cn/lyj/)。
七、评审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中标后在防城港市林业局门户官网上公示(http://www.fcgs.gov.cn/lyj/)。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