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防城港市第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严厚福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强化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求市层面统筹推进解决,增加参公编制,组建防城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议
从上世纪森林公安成立以来,林业行政执法主要依托森林公安开展。2019年森林公安转隶后,我市森林公安在整体上不再承担林业行政执法任务,这一变化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是执法机制的顺畅性受到影响。
为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市积极应对森林公安转隶后执法机制不顺等问题,2023年,市林业局联合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防林发〔2023〕7号),公检法等部门与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更加紧密,执法机制进一步理顺,形成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同时优化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资源配置,大大节约了林业行政执法资源,有效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效率。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六条“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增加人员编制事项属防城区编委的权限。目前,防城区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已基本完成,按照中央、自治区机构改革要求,其行政执法回归防城区林业局机关,在局内设股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股加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牌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督促防城区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林业执法改革工作,通过内部调剂编制、整合执法力量等方式充实执法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深入理顺涉林案件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林业执法效率。将“落实涉林案件依法受理查处情况”列入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涉林案件执法机制,实现涉林案件执法机制更加顺畅,林业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林业执法培训,提升现有执法队伍能力。针对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能力偏低等问题,我局将探索各种有效形式,提供各种培训渠道,努力推动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率,以弥补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防城港市林业局
2024年7月3日
签发人:叶乘伟
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贤丽丽,2800130/137880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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