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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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4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及其成员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30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情况后,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整改事项亲自督办。一是迅速部署,有序推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二是深刻剖析,找准问题。制定《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三是立行立改,加强督导。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工作,先后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的牵头部门进行通报共5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次,确保巡察整改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四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印发制度26项,切实扎紧制度“篱笆”,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指出需要整改的14个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截至2022年底,整改已全部完成。
(一)贯彻落实中央服务“三农”政策方针等不够到位,履行职责有欠缺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议题”。一是2022年10月22日、12月12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重要论述,及时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三是以党组会形式专题学习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涉农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乡村振兴、防汛抗旱、农业科技创新、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10余次。
2.关于“统筹全局意识不够强,推进改革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印发《防城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装备管理制度》等制度3项;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工作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建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等。二是加强渔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印发《防城港市渔船防台风应急预案》《防城港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机制2项。积极开展渔业水上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三是完善渔业执法装备建设。完成2022年度渔业执法装备配备和防城港市本级渔船射频(RIFD)身份识别系统项目建设。
3.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不够到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用心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冷链物流项目。目前广西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园区项目(一期)正式开业运营,累计投资额8.5亿元。积极组织县(市、区)申报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及数字化产地仓项目。二是建立资金使用进度“十日一通报”制度,清单式列出资金项目及支出计划,督促业务科室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年内已开展资金支出情况通报7次。三是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进鼎佳农产品及预制菜供应链一体化、宁波欧亚远洋渔业综合产业园等项目12个,成功创建防城区康富农庄、东兴市康竹园生态农业休闲示范点2个,并获评自治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成功创建上思县在妙镇(甘蔗产业)强镇,并获评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东兴市获批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港口区企沙牛路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上思县在妙镇佛子村(思奉香糯)获评全国“一村一品”村。认定东兴市海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农业企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断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部分重点涉农指标工作没有按要求完成”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进度“十日一通报”制度,督促业务科室加快落实强农惠农、富农安民等政策,做到涉农惠农补贴应补尽补。年内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听取涉农资金支出情况汇报,研究各类资金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对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出具体要求3次。运用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调度通报机制,定期调度各县(市、区)涉农资金进展情况。相较于2022年8月末,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市2021年涉农资金新增支出5104.84 万元,资金支出进度提高10.96%;2022年全市涉农资金新增支出15423.33万元,资金支出进度提高22.56%。二是通过每月调度督促重点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截止2022年12月底,2021年度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2022年度10.8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面开工建设;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中企沙渔港等5个项目已完成投资15亿元;双墩渔港项目实现开工。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工作抓而不牢”方面。
5.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11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完善机构设置,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工作经费,用于购买书籍、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自评,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三是组织各党支部集中观看辅导视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做示范、树标杆”活动,组织各类评优评选活动,2022年获省部级评优评先奖励7人。
6.关于“对网络舆情反应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网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广泛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宣传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把质量关。2022年印发农业领域防寒防汛减灾通知8份,收集上报农情信息44期,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挂载各类信息200条,其中原创信息达130条。结合业务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督查检查,及时了解民意、民情,2022年开展为民办实事3件,总投资7.9625亿元。
(三)“管党治党“宽松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不够”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同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年内印发《中共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试行)》等,不断压实责任。二是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制度,做到出车加油有登记,严防廉政风险漏洞。三是梳理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局系统案件,开展案例分析、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各类活动3次,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1期。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开展谈心谈话11人次,对渔政支队班子开展谈心谈话1次,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次。四是结合“以廉为镜”岗位风险排查暨党员干部政治体检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和监督排查,逐步完善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8.关于“对二层机构监管缺失,廉洁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租车管理制度》《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接待管理制度》,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财务管理制度5次,不断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二是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2022年10月14日召开全市渔政系统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2022年10月31日召开局党组书记与渔政班子廉政谈心谈话会,2022年12月13日、12月27日分管领导与渔政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三是以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商渔共治”专项行动等为依托,坚持每月开展2次安全生产检查,持续加大非法捕捞打击力度,2022年市渔政支队立案侦查违法违规船舶案件62起,拆解涉渔“三无”船舶87艘。
9.关于“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资金使用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后执行。二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20人次;组织开展各类财经纪律规定和财务制度业务学习6期,其中2022年11月18日召开市农业农村局财务工作谈心谈话会,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三是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加班用餐审批办法》《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出差审批管理制度》《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租车管理制度》《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日常财务报销单据,严格报账手续。
10.关于“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牢,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渔港渔船渔民海上疫情防控工作,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印发《防城港市渔港渔船渔民疫情期间海上联防联控实施方案》,2022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海上疫情防控工作5次。二是严格落实边海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强化海上巡查,定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清查外港籍渔船人员,排查外来务工船员、渔船越界捕捞及接触外国籍渔船过驳鱼货等防控漏洞,驱赶外国籍越界生产船舶128艘次,提供走私大飞信息30多条。三是制定《防城港市伏季休渔开捕渔船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派出督查组开展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实地督查12次,指导各辖区严格落实渔港防控责任,向各辖区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督查通报1次。
(四)“聚焦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班子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1.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集体决策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班子议事规则,通过分管领导列席局属各单位班子会议、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加强对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力度。
12.关于“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干部,2022年调入局机关干部2名,调入局属事业单位干部2名,提拔副科级干部5名,选配年轻干部承担局机关重点工作2名。调整优化局属各单位岗位设置,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1次,聘任人员2名。主动对接组织、人社部门,上报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积极争取人才专项编制。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考察谈话提纲、考察谈话干部选定标准,提高考察谈话工作质量,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干部调入工作办法》。三是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2年9月29日、11月16日分两期组织3人参加档案管理类培训,逐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制定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全员岗位责任制》,激励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1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中共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开展工作制度》《“党组领责、书记领衔、班子成员领办”制度》等,将党建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同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建立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机制,按要求严格发展党员流程,2022年成功接收3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印发《机关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
14.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中共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试行)》,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范围,2022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二是重点针对2017年以来财务报账材料不齐备、违规报销餐费、无依据发放补贴、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印发《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7项,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和审批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力度不减,在抓好后续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针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整改后再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压实“两个责任”,在落实管党治党要求上下功夫。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三)着力建章立制,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围绕财务管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制定的制度认真执行,对需要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讨论研究,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业农村领域不正之风。
(四)巩固整改成果,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成果,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做优现代农业,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在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上见新成效,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0-2880582;地址: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cgn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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