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防城港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名称核准的通知(防审批社〔2025〕112号)
2025-12-29 09:50
来源: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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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建组:
你筹建组提出拟使用“防城港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核名申请,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局已受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管理,经和业务主管部门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商议,同意核准使用名称为:“防城港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请以“防城港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名称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事宜。本通知只作为名称预先核准使用,不作其他证明,不得转让。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止,期满后若未完成后续登记手续,该名称自动失效。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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