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220千伏茶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审批投资〔202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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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你单位报来《220千伏茶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220千伏茶花站主变运行风险,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的通知》(防政发〔2017〕39号),同意220千伏茶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建设。
项目代码:2512-450600-89-01-305433。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那则村220千伏茶花变电站内。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增220kV容量180MVA主变压器1台;新增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1回,10kV出线10回;新增1组420kVA、16Ω小电阻接地线套装置;新增4组8.016Mvar电容器;将#2站用变由T中思线改至10kVII段母线。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62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本金688.4万元,占总投资的21.1%,其余2573.6万元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二、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三、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四、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2020)上思县不动产权第0004272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思县220千伏茶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电规划〔2025〕209号)。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文件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局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详见附件2)。
九、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每月月底前需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 (http://zxsp.fgw.gxzf.gov.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发改、统计部门将对屡次通知仍不按要求报送或更新信息的项目业主,认定为失信行为并列入失信名单。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220千伏茶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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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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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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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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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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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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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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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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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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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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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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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326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本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必须招标,设计、监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业主可根据公司采购管理细则自主选择招标。 2025年12月30日 | ||||||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220千伏茶花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 知 人: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被告知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黎天珠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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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