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2026-01-06 09:50
来源: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兹有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证件有效期 |
制证机关 |
|
1 |
包景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
20060098093 |
2023年9月24日—2028年9月24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监制 |
|
2 |
谢应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
20060098102 |
2023年9月24日—2028年9月24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监制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作废,予以注销。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拒绝冒充执法行为并予以举报。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