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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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防城港市含砷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问题尤为突出。督察发现,防城港市对有关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含砷废物利用处置问题依然突出,每年产生含砷废物3000多吨均需跨省转移,企业存在转移不及时而暴库现象。督察前期现场排查发现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硫化砷泥存库已满,露天堆放硫化砷泥达200多吨。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整改工作,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十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2023年我局审批了含砷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共1个,为广西凯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低温还原脱砷中试项目。加快推进了含砷工业固废处置项目的建设,减小了含砷固废的环境风险隐患。
四、核验情况
2025年11月21日,我单位已组织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3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81240。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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