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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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拟采购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采购合同签订完成且相关资料归档完毕止。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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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服务内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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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
负责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的全流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编制项目事前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与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财评相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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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
(一)团队要求。有关供应商应拥有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团队。其中,相关单位应有多次承担政府机关活动服务经验,安全意识强。
(二)人员要求。服务团队成员应熟悉政府机关活动服务相关要求,服从安排,高标准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三)其他要求。对委托事项和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等保密。
五、商务条件
(一)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人最近5年内有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过与本项目类似相关的服务;
(三)报价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5年内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四)报价人与询价人无利益冲突;
(五)供应商有相关服务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能提供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含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等组织)。
2.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行业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类)]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资料要求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自拟);
(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服务报价原件及扫描件(报价模板见附件);
(四)供应商应有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供应商以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的书面打印材料,并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一份原件和一份电子版扫描件,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18点前将上述材料用信封密封好送到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马正开路红树林大厦2楼数据场景与数字政府科,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dsjjsjyyyglk@gxi.gov.cn,联系人:陈康清,联系电话:0770-2881275。
七、采购预算
防城港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项目预算共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损耗等不另付费,超预算报价作废标处理。
八、中标规则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在审批报价材料完整性的前提下,综合报价、服务方案、资质等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对符合标准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选定合作。
附件:项目报价(模板)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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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