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批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项目代码:2505-450681-04-01-658897)已收悉。根据专家组的技术审查复核意见及其他材料,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2015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水管〔2015〕56号),批复治理河长4.112公里(护岸3099m,防洪堤1013m),沿提防及护岸共布设3座排水涵,8座下河步级等,批复设计概算总投资1279.88万元。
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护岸工程1.495km、1.013km堤防工程,因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基本农田问题,尚有1.604km护岸未完成建设任务。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中小河流重点险工险段、薄弱堤段项目建设对接工作会议纪要》(桂水阅〔2025〕3号),对因涉及基本农田或征拆难度大的河段可考虑结合道路等设施建设实现防洪封闭。为保护河势稳定,提高抵御洪水风险能力,防止岸坡坍塌,减少水土流失,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
二、工程变更范围
基本同意工程变更范围。包含2段护岸,桩号分别为右0+000~右1+075段、右2+543~右2+961段。变更护岸长度1493m。
三、工程设计变更方案
基本同意工程设计变更方案。
(1)桩号右0+000~右1+075段,长1075m。取消原设计的C15埋石砼挡土墙,保留现有的生态竹林,并在征地范围线上增设界桩.
(2)桩号右2+543~右2+961,长418m。取消原设计的C15埋石砼挡土墙,变更为在征地范围线上增设界桩。
(3)桩号右1+487~右1+598段未建,长111米。该段护岸未建的原因是位于高速铁路桥底,该范围内不得开挖建设,所以保留原状河岸,未按原设计完成本工程的护岸建设。
四、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工程变更后的主要建设内容。
(1)右0+000~右1+075、右1+075~右2+045、右2+543~右2+961、右4+116~右4+752等4段,在征地范围线上增设界桩,界桩为钢筋砼结构,长×宽×高=10×10×800mm,埋深500mm。
(2)桩号左3+038~左4+101河段,共长1013m防洪堤,已按原设计10年一遇防洪堤完成建设。防洪堤背水坡脚已建有砼墙无需增设界桩。因工程变更堤轴线向内偏移,但岸坡沿线塌岸严重,桩号左 3+110~左4+065 河段增加打两排松木桩,桩身长4m,尾径不小于10cm,排距15cm,桩间距33cm,梅花型布置。另外增补招标阶段漏项的内、外齿墙及堤顶路面的工程量和投资。
五、设计概算
同意设计变更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经审核,工程变更后工程总投资为649.93万元,比原初步设计批复的850.50万元减少200.57万元。
六、其他事项
工程其他内容仍按桂水水管〔2015〕56号文件执行。
附件: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设计
变更概算总投资与原批复概算总投资对比表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设计变更后 概算总投资与原批复概算总投资对比表 单位:万元 |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中标合同工程费 |
变更工程费 |
差值(+、-) |
备注 |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
|
一 |
建筑工程 |
741.43 |
440.92 |
-200.57 |
|
|
(一) |
第一段 (右0+000~右2+045) |
346.92 |
164.05 |
-182.87 |
①右0+000~右1+075,将原设计的C15埋石砼挡土墙护坡变更为保留现有的生态竹林,并在征地范围线上增设界桩。②右1+075~右2+045,共长859m,已按原设计的C15埋石砼挡土墙护坡完成建设,并在征地范围线上增设界桩。 |
|
(二) |
第二段 (右2+543~右2+961) |
126.62 |
0.18 |
-126.44 |
右2+543~右2+961,共长418m, 将原设计的C15埋石砼挡土墙护坡变更为保留现有的生态竹林,并在征地范围线上增设界桩。 |
|
(三) |
第三段 (右4+116~右4+752) |
130.38 |
130.38 |
0 |
右4+116~右4+752河段,共长636m,已按原设计的C15埋石砼挡土墙护坡完成建设 |
|
(四) |
第四段 (左3+088~左4+101) |
127.83 |
140.38 |
112.49 |
已按原设计10年一遇防洪堤完成建设.并补充了漏项工程量;因工程变更堤轴线向内偏移,但岸坡沿线塌岸严重,桩号左 3+110~左4+065 河段增加打两排松木桩,桩身长4m,尾径不小于10cm,排距15cm,桩间距33cm,梅花型布置。 |
|
(五) |
其它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1%) |
9.68 |
5.93 |
-3.75 |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0 |
0 |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4.95 |
4.95 |
0 |
|
|
四 |
临时工程 |
52.06 |
52.06 |
0 |
|
|
(一) |
施工导流 |
6.3 |
6.3 |
0 |
|
|
(二) |
临时施工道路 |
20.5 |
20.5 |
0 |
|
|
(三) |
施工仓库 |
15.06 |
15.06 |
0 |
|
|
(四)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10.2 |
10.2 |
0 |
|
|
工程费投资 |
850.5 |
649.93 |
-200.57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