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 202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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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6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会〔2024〕43号),设立防城港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内贸流通、口岸、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口岸发展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机动车管理、老旧机动车更新,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3.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制定及管理职责。
5.负责拟订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相关材料的审核和上报。
7.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推动我市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办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我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2.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初核转报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3.拟订全市对港澳台地区和东盟等有关国家的经贸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与东盟等有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拟订全市口岸规划、通关便利化措施、口岸经济发展措施、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或指导全市口岸对外交流合作、口岸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口岸运行统计和分析工作,协调、服务各联检单位,指导、协调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的口岸工作。
15.指导监督全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16.负责协调全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全市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17.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市打击走私工作,掌握走私与反走私动态。协调有关县(市、区)和执法、缉私部门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
18.负责督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市商务行业发展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负责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督查促办辖区内商务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具有全市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和典型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县(市、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工作机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并配合开展行政执法,共同做好商务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2)与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监管标准,以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商务局要及时将涉及商务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即:局办公室、内贸一科、内贸二科、外贸一科、外贸二科、口岸一科、口岸二科、区域合作科、打击走私科、综合科。
二、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全市商务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力争全口径社消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增速达到3%、15%、5%、6%、5%以上;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
(一)聚力内贸提质扩量,谋划消费激活新路径
一是深挖存量企业潜能。兑现2025年季度培优稳强方案,建立盛隆、金川等重点工业及贸易企业走访清单,通过上门对接、台账管理、政策联动、金融帮扶等方式,精准解决生产经营痛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企业提质冲量。二是推进消费提质拓展。统筹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春节、元宵等节点及“冬游防城港”文旅活动,聚焦汽车、家电、商超等重点领域策划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探索直播带货、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激活市场内生动力。三是培育住餐消费新业态。加强与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依托重大文旅活动组织住餐企业参与促销,重点服务白沙湾等项目,推动广旅旗下酒店入库形成增量,助力住餐行业稳步发展。
(二)聚力外贸攻坚突围,擘画多元增长新蓝图
一是强化统筹调度。落实自治区提质扩量攻坚资金政策,压实部门与属地责任,优化口岸通关服务,动态调度业务运行。二是稳住大宗贸易基本盘。紧盯金川、广钢、大海粮油等重点临港企业,持续做好融资、进港调度、项目扩容等服务,力争一季度大宗商品一般贸易及加工贸易进出口超200亿元。三是壮大保税与跨境电商规模。深化对外代、佳和等保税仓服务对接,推动大宗商品本地集散交易;孵化跨电综服平台,优化东兴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通关服务,引导外地业务回流。四是深挖边贸增量。加快边贸扶持资金兑现,用好互市商品落地加工“直通车”等政策,推进“一平台三市场”上线,培育冰鲜海产品等高货值品类加工,力争全年边境贸易进出口超360亿元。
(三)聚力口岸升级提速,铺就开放赋能新赛道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借力智慧口岸建设指导意见及广西“十五五”口岸规划,启动我市口岸“十五五”规划编制,明确发展定位与重点项目,推进口岸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智能化通关水平,服务沿边临港产业与跨境物流发展。二是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进程。督导东兴市加快中越东兴—芒街一桥旅检通道初设招标、保通方案审批,尽快推动一桥旅检、二桥货运同步开工。三是优化峒中—里火通道功能。推动峒中口岸申报冰鲜海产品等指定监管场地,里火通道申报食用水生动物等监管场地,推进互市点升区建设,力争2026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申请验收。四是推动企沙边地贸口岸转型。督导相关企业按查验要求及可研报告,加快查验设施改造。
(四)聚力打私精准施策,筑牢国门安全新屏障
一是深化联合打击。持续推进“国门利剑”“净海清湾”等专项行动,聚焦烟草、冻品等重点领域,严打团伙化、跨境化走私;细化与北海、钦州跨区域协作流程,深化中越情报共享与联合抓捕,针对无人机走私等新型手段,组建专业队伍、配备专用设备,创新打击战法。二是优化防控体系。升级沿海智能监控系统,构建“空中+海面+陆地”立体监测网络,整治私开便道,完善拦阻设施,构建“海上拦截+陆地围堵”闭环;推动责任下沉,组建“村干部+网格员+边民”群防队伍,完善举报奖励机制。三是深化源头治理。深挖洗钱等关联线索,“打财断血”摧毁走私经济根基;常态化清查中转窝点,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重点品类流通环节排查,压缩走私生存空间。四是强化法治保障。制定跨境走私案件执法规范,搭建类案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双语普法宣传,推进边关法治教育,以检察建议补齐监管短板,构建“打击、防控、监管、宣传”一体化格局。
(五)聚力党建引领发力,助推商务谱写新篇章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二是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党建与商务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围绕商务工作重点任务,开展“党建+业务”“党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商务工作的全过程,以党建引领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持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商务铁军,为全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6年部门
预算报表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2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4.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增加40.46万元,增长1.85%。收入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2224.96万元,同比增加40.46万元,增长1.85%。收入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
二、2026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收入合计222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4.96万元,同比增加40.46万元,增长1.8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去年持平.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支出合计222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63万元,同比增加47.33万元,增长8.06%。原因为:1.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2.把残保金跟党建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590.33万元,同比减少6.87万元,下降0.43%,减少的原因:1.按照有关规定,压减支出,2.把残保金跟党建经费列入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24.9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同比增加40.46万元,增长1.8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24.9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203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53%,同比减少10.81万元,下降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39.49万元,增长6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的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4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4%,同比增加5.09万元,增长13.3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与去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4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同比增加6.7万元,增长16.0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203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53%,同比减少10.81万元,下降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39.49万元,增长6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的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4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4%,同比增加5.09万元,增长13.3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与去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4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同比增加6.7万元,增长16.07%。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63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53%,同比增加47.33万元,增长8.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8.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49%,同比增加32.84万元,增长6.3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3%,同比增加14.53万元,增长22.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同比增加0.2万元,增长2.75%,增加的原因为: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590.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47%,同比减少6.87万元,下降0.43%,收入减少的原因为:1.按照有关规定,压减支出,2.把残保金跟党建经费列入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63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53%,同比增加47.33万元,增长8.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8.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49%,同比增加32.84万元,增长6.3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3%,同比增加14.53万元,增长22.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同比增加0.2万元,增长2.75%,增加的原因为: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共7.39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为:根据文件精神“除当年度上级已明确下达的或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出国计划外,原则上不能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产生的出国(境)费用优先通过调整本单位相关项目经费中有关经济分类科目解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5.57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24%,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
4.会议费2026年预算1.02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07%,原因为:全部为人员经费里面的会议费。
5.培训费2026年预算0.8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78.23万元,同比增加14.26万元,增长22.29%。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我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147.57万元,同比增加74.57万元,增长102.15%,增加的原因为:把房屋租赁服务也列入政府采购,用于采购物业、办公文具、易耗品等。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由于2016年全市实行公车改革,我局原有7辆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或者拍卖。其中2辆移交市机关局,1辆移交防城区工商局,5辆由市车改办进行拍卖。我局2026年无公务用车。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6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都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范围。如重点项目:配备第二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经费(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234.82万元。
项目概况为依据:(1)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8]18号);(2)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的细化方案>的通知;(4)海关总署关于印送广西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纪要的函(署岸函[2019]105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关于防城港口岸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公告(2019年第1号)。
项目说明为(1)防城港扩大开放已于2019年3月11日通过国家验收,口岸已正常运营。现配备驻港查验部门第一批协管人员无法满足驻港查验单位口岸现场的查验工作。为落实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驻港查验部门函请市口岸办尽快配备第二批协管人员及通勤车辆。市口岸办拟于2019年10月份启动招聘第二批协管人员的工作,2020年1月份正式上岗;(2)根据《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配备驻港查验部门第二批协管人员共37名。其中,海关协管人员15名、边检协管员10名、海事协管员12名;租用给查验部门各1辆商务通勤车辆;(3)项目预算234.82万元的资金支出计划:薪酬约186.48万元;服装费11.1万元,剩余为食堂运转经费、岗前培训等费用37.24万元。列入2026年度部门预算。
项目目标为:按计划聘用协管员37名,此外,按计划完成通勤车辆租赁以保障交通出行,保障港口扩大开放正常运行。
(五)、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为: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一至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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