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防城港市商务局 > 政策法规

防城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5年二、三季度促进商贸业 培优稳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7-04 09:00     来源:防城港市商务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市直各有关部门,上思县商务局,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现将《防城港市2025年二、三季度促进商贸业 培优稳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商务局

                                               2025年7月4日



防城港市2025年二、三季度促进商贸业

培优稳强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自治区《比学赶超二季度 全力冲刺“双过半”若干措施》工作举措,持续激发商贸服务业经营主体活力,帮助企业拓市场稳存量扩增量,推动商贸持续向好发展特制定2025年二、三季度促进商贸业培优稳强项目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商贸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正向激励,稳住重点企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支持在库商贸企业开拓新业务、扩大经营规模培育发展商贸业新入库企业,全力促进商贸业持续健康增长。

二、支持标准

(一)支持商贸批发企业稳规模。对每季度销售额(含税)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实行分段奖励

     (二)支持工贸分离型贸易总部企业做强做大。聚焦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需要,对围绕沿边临港工业开展原材料采购和成品销售,并在我市合法经营的贸易总部企业,对符合相关条件及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促销售拓市场。

)支持大型外贸企业提质增量对每季度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0亿元、40亿、50亿(含)以上的外贸企业实行分段奖励

)加快培育商贸企业挖潜能。鼓励商贸企业上规入统,对2024年10月以后新注册且2025年前三季度符合条件上规入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范围

(一)在防城港市合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行业企业以及外贸企业;

(二)不支持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应配合进行后续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资金,并按法律法规处理

(二)符合支持条件企业按季度申请奖励资金,政策按照季度兑现,于每季度完结后次月执行。

本方案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相关文件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将及时予以修订并公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