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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02-22 12:16     来源:市商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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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202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表六: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八: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十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 年部门预算分析

三、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六、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防委会〔2010〕27号),设立防城港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内贸流通、口岸、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口岸发展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机动车管理、老旧机动车更新,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3.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制定及管理职责。

5.负责拟订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相关材料的审核和上报。

7.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推动我市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办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我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2.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初核转报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3.拟订全市对港澳台地区和东盟等有关国家的经贸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与东盟等有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拟订全市口岸规划、通关便利化措施、口岸经济发展措施、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或指导全市口岸对外交流合作、口岸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口岸运行统计和分析工作,协调、服务各联检单位,指导、协调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的口岸工作。

15.指导监督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16.负责协调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市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17.负责督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防城港市商务局核定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局办公室、综合科内贸一科内贸二科外贸一科外贸二科口岸一科、口岸二科、区域合作科。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推动消费稳增长。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加快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二是积极推进消费升级工作,统筹开展促消费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突出“海边山”区域特色品牌,组织参加特产行销全国活动,实施汽车、家居、家电等品牌促销,增长消费新增长点;三是指导农贸市场、商场综合体改造升级,开展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工作;四是继续加强电商进农村服务指导,举办电商节;五是加强和完善市场监测,做好菜蓝子和猪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应工作。

(二)积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修订延续《防城港市促进外边贸企业能力建设工作计划三年行动方案》,增强企业出口能力建设,加大一般贸易出口扶持力度,保持外贸稳步增长;二是稳定和创新发展边境贸易。研究推进“小组团”滚动开发,落实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扶持政策,扩大创新试点经验采取多种运输方式进口互市商品,保证落地加工企业原材料充足;三是完善加工贸易支持政策稳定大型重点企业加工贸易产能及订单,协助开展产业链招商,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四是加快推进防城港进境铜精矿“保税混矿”业务,抓好成交订单的落实,挖掘订单潜力,力争铜精矿混配业务量达80万吨。

(三)强化招商引资,提升外贸质量。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外资利用投资模式。依托跨合区优势,精心策划招商项目,联合相关部门,赴国内外开展跨境产业专题招商。加强与华立集团、盛隆公司、国际商会等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商协会和机构的沟通合作,围绕产业链,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二是围绕医学开发试验区开展医药健康产业招商。主要以中印制药产业园、欧美新特药产业园、中俄制药产业园等领域锁定目标企业,紧盯国际医学科技创新前沿和行业龙头,以企业家和医疗机构为切入点,引进一批医药医疗和大健康产业项目;三是以落地到资为目标,推动外资利用。重点抓好白浪滩航洋文旅综合体、桂台两岸健康产业城、东兴伟立纺织服装及运动帽系列产品加工厂、防城港集中供热改造等在建项目,全力促进尽快进资、扩大进资。积极对接中建国际、安达国际等在谈企业,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四)强化口岸服务,提升开放水平。一是抓好东兴口岸二桥验收开放后正常运营管理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峒中口岸(含里火通道)综合服务区的配套项目建设,争取将滩散通道纳入“十四五”规划国家陆路边境口岸扩大开放范围;三是深入推动口岸提效降费工作,全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巩固口岸压缩通关时间成效,压缩通关时间;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抓好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时建成峒中(里火)口岸综合服务区并通过国家验收,发挥效益。

(五)加快培育对外开放合作新优势。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防城港建设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决策部署,按照医学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目标任务,谋划开展国际医学贸易合作,与新通道沿线城市做大贸易和物流规模,深化落实跨区域合作机制,争取向海向边经济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作取得创新实效。

(六)突出示范引领,加速电商发展。一是积极申报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孵化)基地,规划建设跨境电商示产业园。引导企业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对重点孵化的技术、平台和企业谋划一套集资金、人才、土地等于一体的长效孵化机制;二是开展与重庆大龙网集团合作。努力搭建跨境电商平台和本土跨境电商第三方全网销售平台,引进圆通速递落户。三是深化脱贫攻坚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推进电商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党建新水平。一是继续旗帜鲜明讲政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走向基层、走进企业、走近群众;四是狠抓工作落实营造狠抓落实、敢抓落实、善抓落实的良好风气,通过抓落实谋求新发展、寻求新突破、力求新实效。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99.12万元,同比减少1736.69万元,下降46%,其中:财政拨款1999.12万元,同比减少1736.69万元,下降46%。收入减少的原因为:全市外边贸企业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900万元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相抵2021年增加的防城港市口岸办预算1163.31万元

(二)支出总计1999.12万元,同比同比减少1736.69万元,下降46%。支出减少的原因为:全市外边贸企业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900万元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相抵2021年增加的防城港市口岸办预算1163.31万元

二、2021 年部门预算分析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86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48%,同比增加1127.961万元,增长152%,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收入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防城港市口岸办由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划转到我局,市口岸办的运转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6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5%,同比增加26.25万元,增长6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防城港市口岸办由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划转到我局,人员跟着划转;卫生健康支出2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11.66%;住房保障支出3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同比增加6.11万元,增长22.96%;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的原因同为:2020年防城港市口岸办由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划转到我局,人员跟着划转;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290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为:全市外边贸企业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未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39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75%,同比增加59.67万元,增长17.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7.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0%,同比增加52.39万元,增长18.34,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防城港市口岸办由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划转到我局,人员跟着划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4%,同比增加6.7万元,增长15.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5%,同比增加0.5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604.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25%,同比减少1797.02万元,下降52.83%,收入减少的原因为:全市外边贸企业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未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及增加防城港市口岸办预算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共7.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为本年暂无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7.44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下降18.21%,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及根据文件精神减压。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三、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88.3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82.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是705.87万元,同比增加744.05万元增长304%。增长的原因为:2020年防城港市口岸办由市港口和物流发展局划转到我局,人员跟着划转及运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我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因为我局一般都是分散的零星采购,如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像办公桌椅、办公电脑这些局里都已基本配备,只是有些可能老化需要购买,存在无法估算是否会发生。故2021年不做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由于2016年全市实行公车改革,我局原有7辆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或者拍卖。其中2辆移交市机关局,1辆移交防城区工商局,5辆由市车改办进行拍卖。我局2021年无公务用车。

六、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有7个50万以上的项目,项目:2021年度配备第一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205.008万元,2021年度配备第二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225.938万元,2021年度配备第三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108.453万元,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附楼运行维护管理经费160.424万元,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主楼2-5层运行管理经费491万元,口岸优化通关服务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经费188.29万元,南向通道办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项目及驻四川办事处运作经费66.85万元,都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范围。

例如2021年度第一批至第三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是根据《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的细化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防钢基地4号泊位验收开放工作细化方案》精神,市人民政府已核定招聘配备驻港口岸查验单位使用的协管人员共81名(其中:防城海关协管员35人,防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辅警23人,防城港海事局协管员23人)。租用配备驻港查验单位使用通勤车辆4辆,其中:防城海关1辆、防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辆、防城海事局1辆。

绩效目标为:一是按月足额发放驻港口岸查验单位协管人员工资,稳定协管人员队伍。二是按采购合同要求规定支付租用配备驻港口岸查验单位通勤车辆租金,保障好驻港口岸查验单位日常通勤等工作用车。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2021年度第一批至第三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年度预算经费支出工作,按月支付协管员、通勤车辆所需费用等相关费用。每月初由主管科室收集汇总驻港查验单位协管人员出、辞(离)职情况报局财务室,由局财务室根据汇总情况列表报请局领导审批后再支出相关费用。根据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设定按月足额发放驻港口岸查验单位协管人员工资,稳定协管人员队伍按采购合同要求规定支付租用配备驻港口岸查验单位通勤车辆租金,保障好驻港口岸查验单位日常通勤等工作用车。组织实施以来,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申报支出,没有出现挪用、截留等现象,实施过程整体运转顺畅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一至十一.xls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