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
表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八、政府性基金预 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防委会〔2010〕27号),设立防城港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内贸流通、口岸、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口岸发展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机动车管理、老旧机动车更新,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3.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制定及管理职责。
5.负责拟订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相关材料的审核和上报。
7.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推动我市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办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我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2.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初核转报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3.拟订全市对港澳台地区和东盟等有关国家的经贸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与东盟等有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拟订全市口岸规划、通关便利化措施、口岸经济发展措施、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或指导全市口岸对外交流合作、口岸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口岸运行统计和分析工作,协调、服务各联检单位,指导、协调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的口岸工作。
15.指导监督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16.负责协调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市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17.负责督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防城港市商务局核定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局办公室、综合科、内贸一科、内贸二科、外贸一科、外贸二科、口岸一科、口岸二科、区域合作科。
二、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我局将围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3 亿元,同比增长6.5%;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903亿元,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完成4500万美元,增长15%的目标,以分秒必争、敢打硬仗的精神状态,以“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为抓手,奋力推动商务领域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挖潜力,促消费。一是宣传商贸政策激发信心。加大《防城港市培育壮大商贸市场主体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若干措施通知》等多个政策的宣传,兑现相关扶持,增强企业开拓市场信心,鼓励扩大销售。二是深挖重点企业潜力。对上半年 36 家负增长在库企业实行精准帮扶,解决瓶颈问题,力争全部扭负为正;着力推进互市贸易商品内外贸一体化,发挥国有平台优势,通过“落地加工+流通”模式,培育一批互市商品批发、零售入库企业。三是培育行业新增量。抓好、用好招商引资突破年和项目建设攻坚年“两个年”的行动机遇,培育一批上规模有潜力的贸易企业,力争培育一家、成熟一家、申报一家,力争各行业均有月度企业入库,补充增量。四是开展系列消费活动、升级消费场景。以《约惠港城--2023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总体方案》为工作指引,深化约惠港城”消费提振年”各项活动,安排资金持续开展汽车家电下乡、大型车展、开海节直播带货等大型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潜力。实施上思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和年度加油站建设行动,采取措施繁荣夜间经济、网红经济、假日经济,构建多业态、多功能、复合型的商业集聚区,营造活跃的消费氛围。
(二)强服务,稳外贸。一是推动大宗商品进口增量。紧密对接盛隆冶金、惠禹粮油等重点进口企业,推动大宗商品进口增量。紧密对接盛隆冶金、惠禹粮油等重点进口企业,加大对大宗供应链企业的授信支持,加强大宗商品保税业务的政策引导和模式拓展,争取一般贸易大宗商品增量30亿元以上。二是推动边贸提质增量。大力发展互市进口商品的落地加工,推动海运互市常态化的运行,不断扩展互市贸易增量。加快发挥峒中新口岸(含里火)通道作用,加大边小货源组织,认真梳理外省货源大户,做好精准对接,优化通关服务,引导更多货源在我市报关出口,力争边小贸易达到80亿元。三是支持外贸企业拓订单。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信保等政策措施,加强政策的宣讲与解读,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帮助企业抢货源、拓订单。四是加大外贸企业招引力度。抓住建设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防城港片区的战略机遇,下大力度做好自贸区协同发展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的申报与创建工作,用好政策红利,加快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引进一批以出口为导向产业落地,不断优化贸易结构。强力落实“两个年”行动,聚焦大宗商品、再生资源、农水产品、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快引进一批内外贸一体化贸易企业落户。
(三)扩增量,引外资。一是做好新签约及在建外资项目的落地服务工作。强化专班服务,推动东兴全朗生物原料药加工项目加大进资力度,进一步争取华润电力、东兴伟立纺织等在建重点项目进一步进资。全力推动大海粮油酵母项目变更为外商直接投资,争取进一步进资及增资。确保促进新签及在建进资3000万美元以上。二是抓好园区“破零倍增”行动。密切跟进服务经开区金川二期项目、香港华红挤压硫酸铵颗粒基地项目及其先期贸易项目,确保经开区完成2000万美元目标任务。加快高新区蔚多科技项目落地见效,争取在三季度完成200万美元目标任务。三是在新签项目中扩增量。落实首用外资要求,在招商已签约项目中充分挖掘外资成分促成企业注册外资公司,力争在增量项目中促进外资到位。
(四)扩开放,优口岸。一是按时间节点完成峒中口岸整改任务,力争尽快通过国家验收开放。二是加快完成渔万港区513#一516#泊位口岸基础设施、查验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争取12月底前达到申报验收开放条件。三是加快企沙港区防钢基地17-20#泊位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建设并申报验收开放。四是加快推动东兴口岸3个指定监管场地尽早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五是推动企沙、江山边地贸口岸转型升级改扩建融合渔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部门
预算报表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10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6.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37.95万元,下降1.8%。收入减少的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支出总计2106.18万元,同比减少37.95万元,增长下降1.8%。支出减少的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合计210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6.18万元,同比增加10.78万元,增长0.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48.73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为:没有补助企业资金需要结转补助企业。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合210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36万元,同比增加3.87万元,下降0.8%。项目支出1642.82万元,同比减少41.82万元,下降2.5%,减少的原因:没有补助企业资金需要结转补助企业。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06.18万元,本年收入2106.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06.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198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同比减少38.05万元,下降1.9%,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的减少的原因为:没有补助企业资金需要结转补助企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增加1.65万元,增长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的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卫生健康支出32.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增加0.63万元,增长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2.08万元,下降100%,原因为:没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住房保障支出3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198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同比减少38.05万元,下降1.9%,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的减少的原因为:没有补助企业资金需要结转补助企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增加1.65万元,增长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的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卫生健康支出32.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增加0.63万元,增长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2.08万元,下降100%,原因为:没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住房保障支出3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3%。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46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同比增加3.87万元,增长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1.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同比增加6.17万元,增长1.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同比增加0.47万元,增长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2.78万元,下降33.5%,减少的原因为:遗属病故,没有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164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同比减少41.821万元,下降2.5%,收入减少的原因为:没有补助企业资金需要结转补助企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合计46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同比增加3.87万元,增长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1.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同比增加6.17万元,增长1.6%;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1%,同比增加0.47万元,增长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2.78万元,下降33.5%,减少的原因为:遗属病故,没有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共9.09万元,同比减少5.03万元,下降3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100%。,原因为:根据文件精神“除当年度上级已明确下达的或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出国计划外,原则上不能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产生的出国(境)费用优先通过调整本单位相关项目经费中有关经济分类科目解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6.51万元,同比减少0.65万元,下降10%,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
4.会议费2024年预算2.07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下降10%,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减支出。
5.培训费1.17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0%,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减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56.07万元,同比增加0.47万元,下降0.8%。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我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74万元,同比下降22万元,下降22.9%,原因为:口岸联检附楼物业重新招投标,中标价比之前低。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由于2016年全市实行公车改革,我局原有7辆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或者拍卖。其中2辆移交市机关局,1辆移交防城区工商局,5辆由市车改办进行拍卖。我局2024年无公务用车。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都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范围。如重点项目:配备第二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经费(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234.82万元。
项目概况为依据:(1)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8]18号);(2)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的细化方案>的通知;(4)海关总署关于印送广西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纪要的函(署岸函[2019]105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关于防城港口岸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公告(2019年第1号)。
项目说明为(1)防城港扩大开放已于2019年3月11日通过国家验收,口岸已正常运营。现配备驻港查验部门第一批协管人员无法满足驻港查验单位口岸现场的查验工作。为落实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驻港查验部门函请市口岸办尽快配备第二批协管人员及通勤车辆。市口岸办拟于2019年10月份启动招聘第二批协管人员的工作,2020年1月份正式上岗;(2)根据《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配备驻港查验部门第二批协管人员共37名。其中,海关协管人员15名、边检协管员10名、海事协管员12名;租用给查验部门各1辆商务通勤车辆;(3)项目预算234.82万元的资金支出计划:聘用协管员费用191.107万元;租用通勤车辆费用18.8万元;协管员伙食补助费用14.652万元;协管员服装费用10.261万元。列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
项目目标为:按计划聘用协管员37名,此外,按计划完成通勤车辆租赁以保障交通出行,保障港口扩大开放正常运行。
(五)、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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