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 2025年部门预算
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会〔2024〕43号),设立防城港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内贸流通、口岸、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口岸发展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机动车管理、老旧机动车更新,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3.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制定及管理职责。
5.负责拟订全市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相关材料的审核和上报。
7.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推动我市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办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我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2.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初核转报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13.拟订全市对港澳台地区和东盟等有关国家的经贸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与东盟等有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拟订全市口岸规划、通关便利化措施、口岸经济发展措施、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或指导全市口岸对外交流合作、口岸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口岸运行统计和分析工作,协调、服务各联检单位,指导、协调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的口岸工作。
15.指导监督全市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16.负责协调全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全市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
17.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市打击走私工作,掌握走私与反走私动态。协调有关县(市、区)和执法、缉私部门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
18.负责督促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市商务行业发展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负责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督查促办辖区内商务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具有全市影响、跨区域的案件和典型案件,以及上级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县(市、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市商务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工作机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并配合开展行政执法,共同做好商务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2)与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监管标准,以及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商务局要及时将涉及商务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即:局办公室、内贸一科、内贸二科、外贸一科、外贸二科、口岸一科、口岸二科、区域合作科、打击走私科、综合科。
二、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聚焦发展商贸新质生产力,促进消费提质拓展
一是全力抓好消费市场主体培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善部门间有效沟通、协商反馈机制,增强政策合力,要加大力度对接上级部门、商协会和重点项目业主单位,注重分析白龙核电重大项目企业资源和业务,快速推动一批在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市场主体承接相关业务,持续增加区域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联动互补周边各类业态。进一步建强商圈、完善要素,鼓励支持食品、餐饮等配送企业扩大团采单位业务量,联动各有关部门培育规范经营的食堂、餐饮等机构。挖掘学校商超、跨境电商零售、药品零售等入库,形成新增量;联合各有关部门资源形成合力,持续推动优质企业上规入统,既要做优增量还要盘活存量,既要质量又要总量,扎实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全力推进消费提质拓展。大力提振消费,持续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通过强化政策、资金等资源要素供给,用好用足自治区、市两级促消费政策和资金支持,打好政策“组合拳”;结合国家促消费政策,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围绕消费拉动作用较大的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开展我市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运用消费场景打造、促销活动举办等方式,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扩大服务消费,吸引客流到经济区消费、用餐、住宿等,推动人流向物流、经济流转换;依托有山有海边境城市的区位优势,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创新“消费+文旅”新业态,聚焦“跨境消费”热点,优化入境支付、消费等场景,全力推动企业开拓销售市场、培育消费新群体。
三是全力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引领消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创新,大力开展线下产销对接,支持本土企业拓展销售渠道,通过进驻商超百货、社区商业综合体等平台“出港城进万家”,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加快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进一步拓宽线上销售渠道;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大力培育电商市场主体,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型业务模式。
(二)聚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积极开展“丝路电商”国际合作,发挥东兴口岸和峒中口岸(含里火通道)通道优势,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打造东兴二桥跨境电商聚集区,积极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积极争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获批建设。
二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发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流通设施建设,加快在边境口岸-东盟国家布局建设保税仓、边境仓(前置仓)、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推进铁矿、煤炭等优势大宗商品“混矿+交易”现货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区域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三是推动边境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互市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互市贸易“一平台三市场”落地,一站式实现多部门协同对互市贸易的全链条监管,系好互市贸易合规经营“第一颗扣子”。持续发展壮大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带动、边民合作社全链条参与的互市商品加工产业链,加快整合互市贸易上下游资源,切实让落地加工产业成为边民致富产业。
四是持续推进外资攻坚工作。充分挖掘招商已签约项目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注册成立外资公司,创新发展外资基金、内保外贷等外资模式,力争在增量项目中促进外资到位。加强与外国驻华投资促进机构的对接联系,开展外资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发挥驻点招商联络处的作用,着力吸引更多外资投资我市,加大力度做好项目储备。
(三)聚焦口岸能力建设,提升口岸服务外贸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渔万港区513-516#泊位、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建设和验收开放工作,推动企沙边地贸口岸转型升级改扩建融合渔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完善口岸功能,按照“一进一出”布局加快扩建东兴口岸二桥查验场地,改扩建东兴互市区查验平台,加快峒中口岸(含里火通道)系列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建设,加快在边境口岸申报建设满足国内锂电池出口需要的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深化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提升口岸调度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聚焦服务园区开放发展,加快开放型园区建设
组建我市工作组,积极配合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做好中越跨合区建设模式调查和研究,力争早日确定建设模式方案。积极推动自贸区协同发展区政策落地,推动医学试验区和经开区纳入广西自贸区协同发展区范围,在制度创新、产业链条联动、物流建设、要素共享、服务配套等方面开展协同创新。加强与自治区商务厅沟通对接,力争防城港经开区升级国家级经开区早日获批。
(五)聚焦涉海反走私专项整治,筑牢国门安全屏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反走私综合整治,为我市经济稳中求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国门利剑”等系列打击走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坚决不出现走私反弹等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结合反走私立体防线,建设一批海上拦阻设施,在重点区域安装升级一批技防设备,提升防控能力。压紧压实乡镇、村主体责任,推行“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反走私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
预算报表
防城港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商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18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4.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增加78.32万元,增长3.7%。收入增加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
(二)支出总计2184.50万元,同比增加78.32万元,增长3.7%。收入增加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
二、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合计218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84.50万元,同比增加78.32万元,增长3.7%;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去去年持平.增加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支出合计218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30万元,同比增加123.94万元,增长26.7%。项目支出1597.20万元,同比减少45.62万元,下降2.8%,减少的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压减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84.5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同比增加78.32万元,增长3.7%,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84.5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2047.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同比增加60.48万元,增长3.0%,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的增长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7.17万元,增长14.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增加5.24万元,增长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与去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4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同比增加5.42万元,增长14.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2047.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7%,同比增加60.48万元,增长3.0%,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的增长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7.17万元,增长14.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卫生健康支出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增加5.24万元,增长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与去年持平。住房保障支出4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同比增加5.42万元,增长14.9%。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587.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88%,同比增加123.94万元,增长2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9%,同比增加114.31万元,增长28.5%;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同比增加7.9万元,增长1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31.7%,增加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
2.项目支出预算1597.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12%,同比减少45.62万元,下降2.8%,收入减少的原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压减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合计587.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88%,同比增加123.94万元,增长2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6.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9%,同比增加114.31万元,增长28.5%;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同比增加7.9万元,增长1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31.7%,增加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共7.39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为:根据文件精神“除当年度上级已明确下达的或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出国计划外,原则上不能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产生的出国(境)费用优先通过调整本单位相关项目经费中有关经济分类科目解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5.64万元,同比减少0.87万元,下降13.36%,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元,与去年持平。
4.会议费2025年预算0.95万元,同比减少1.12万元,下降54%,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减支出,没有必要的会议不参加。
5.培训费0.8万元,同比减少0.37万元,下降32%,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减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63.97万元,同比增加7.9万元,增长14%。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我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市打私办划转到我局,人员转隶。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7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4%,用于采购物业、办公文具、易耗品等。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由于2016年全市实行公车改革,我局原有7辆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或者拍卖。其中2辆移交市机关局,1辆移交防城区工商局,5辆由市车改办进行拍卖。我局2025年无公务用车。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都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范围。如重点项目:配备第二批口岸查验部门协管员及通勤车辆等保障措施经费(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234.82万元。
项目概况为依据:(1)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8]18号);(2)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的细化方案>的通知;(4)海关总署关于印送广西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纪要的函(署岸函[2019]105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关于防城港口岸扩大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公告(2019年第1号)。
项目说明为(1)防城港扩大开放已于2019年3月11日通过国家验收,口岸已正常运营。现配备驻港查验部门第一批协管人员无法满足驻港查验单位口岸现场的查验工作。为落实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驻港查验部门函请市口岸办尽快配备第二批协管人员及通勤车辆。市口岸办拟于2019年10月份启动招聘第二批协管人员的工作,2020年1月份正式上岗;(2)根据《2018年6月21日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配备驻港查验部门第二批协管人员共37名。其中,海关协管人员15名、边检协管员10名、海事协管员12名;租用给查验部门各1辆商务通勤车辆;(3)项目预算234.82万元的资金支出计划:薪酬约186.48万元;服装费11.1万元,剩余为食堂运转经费、岗前培训等费用37.24万元。列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
项目目标为:按计划聘用协管员37名,此外,按计划完成通勤车辆租赁以保障交通出行,保障港口扩大开放正常运行。
(五)、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为: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一至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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