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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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整改。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反馈会后,中心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韧劲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中心党组多次组织各科室有关人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履职担当,主动抓好涉及分管和负责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5月16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通过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举措,统一了中心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组对整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科长担任,工作人员从综合科和各相关科室抽调。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任务负总责,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抓、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科室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制定实施方案,较真碰硬整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中心党组及时研究起草整改方案,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过问和指导逐条梳理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三个清单”要求,把巡察反馈的五大方面存在的13项问题细化分解为25个具体问题,制定53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各科室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科室整改细化方案,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中心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解决的,不拖不等,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限定时间,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之以恒,稳步推进,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实,围绕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保障落实土地要素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每周一讲”、党支部学习和党小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12月14日第17次党组会传达学习国家发改委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改革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021年12月3日在“每周一讲”第28讲活动中,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做到“学”与“做”的有机结合,督促指导城区政府加大力度推进医学试验区的项目用地征迁工作,着重做好防城港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城港市医学制造产业等21个项目用地征迁工作。目前,防城港市中医院迁建、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等6个项目1351亩已完成征迁工作并交地建设,其余项目正在努力推进。
2.关于“协调落实征储资金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年度征地、收储计划,摸清征储资金需求,完成2022年征迁收储资金预算上报。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平台公司、项目业主对接沟通,积极筹措征迁资金。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平台监管力度,利用“征迁资金支付监管网络平台”,建立“征地一张图”征迁资料归档查询模式,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管理信息化、资金监管动态化。
3.关于“履行执行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相关的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会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今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共传达学习20项相关内容,党组成员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过程中都认真发言。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共召开党组(扩大)会10次,都能够详细记录参会人员逐个表态内容,全部编发了会议纪要。今后召开的党组会也将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4.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今年以来,中心召开党组(扩大)会12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48项,做到“三重一大”议题全部上党组会研究,参会人员逐个表态意见,坚决落实党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5月26日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活动中,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5.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教育“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5月13日第5次党组会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完善预警防范机制,2021年12月以来,中心党组2次下发开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编制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各科室按要求开展深入排查,并编制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今年9月,开展“以廉为镜”岗位风险排查,排查出岗位风险点112个,列出防范措施124项。三是班子成员带头深入项目一线,摸清征储工作底数,协调指导推进征储工作。结合“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的开展,中心会同市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对市本级范围内已征土地进行调查,形成详细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关于“监督指导基层工作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中心党员干部150多人次深入城区开展业务指导,通过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研究解决城区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2021年9月以来,中心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3次深入城区征储中心、征地指挥部开展征迁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今年5月向两城区发出《关于开展城区集体土地征迁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于6月28、29日到两城区开展市本级项目征迁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三是牵头对征收集体土地住房搬迁和就业安置办法、征迁资金管理办法、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征地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政策的完善,将推进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提高群众参与和支持征地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征地工作提速增效。
7.关于“‘安置先行’没有协调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落实被征地农民留用地情况进一步核实。经核实,我市被征地农民留用地于2018年底已完成全部规划选址,并全部下达征地任务。二是今年3月,组织港口区政府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研究规划调整钢铁、核电、金川项目被征地农民生产发展留用地选址,并到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选址事宜。三是积极协调筹措征迁资金,督促港口区、防城区加快安置用地的征迁工作,确保交地建设。
8.关于“‘先保后供’协调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强化工作力量。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征地科、政策法规科的人员作为具体的工作人员,保证工作力量。二是加强业务政策的学习培训。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先后召开工作会议近10次,组织信息采集涉及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的工作人员等安排布置有关工作,传达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市有关会议精神,对具体工作业务进行培训。三是深入一线抓好督促指导工作。今年以来,我中心联合基础信息采集组工作人员多次到上思、防城、港口等地对被征地农民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积极协调市财政、平台公司、业主等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我市2016-2021年期间应采集已批已征的征地项目共205个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采集197个批次,完成率为96.59%。
9.关于“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实际起草了《2022年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于2022年5月13日第5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并及时印发实施。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中心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撰写年度党建工作总结,2022年1月6日、6月29日按规定向市委报送了中心党组2021年工作总结、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0.关于“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党支部实际,拟出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中国共产党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于2022年5月24日第5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完善台账资料。今年以来,按要求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通知、有签到、有存档。三是结合今年党支部换届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对支委班子召开会议集体谈,对需调整支委成员开展个别谈。
1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实际起草了《2022年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纪检工作要点》,2022年5月13日第5次党组会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该《要点》进行审定。二是结合中心实际起草了《中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中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5月30日第6次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并对上述两项制度进行审定。
12.关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以来,中心通过集中开会、现场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今后将继续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二是2021年11月以来,中心通过“同级廉政谈心谈话”“书记谈心面对面”“政治监督谈话”和民主(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同级廉政谈心谈话”“书记谈心面对面”“政治监督谈话”活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党组主要领导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与中心干部职工进行了3次集体谈话。
13.关于“资金支出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照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扶贫办《关于组织百万职工开展“抗疫情促消费助脱贫”活动的通知》(桂工发﹝2020﹞16号)文件规定,对中心2020年9月购买消费券情况进行自查,本次购买消费券符合规定。为更加规范做好有关工作,中心工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二是根据防发〔2019〕26号文件,2022年5月26日已书面通知城区征储中心做好市本级项目征迁费用结算工作。三是开展项目征迁工作审计,截至2021年12月,完成港口区31个重点项目和78个已完成征迁工作项目的审计;目前,正在开展防城区17个重点项目和58个已完成征迁工作项目的审计。
1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中心高度重视财经纪律,结合中心实际,组织人员进一步修订完善《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经6月14日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印发。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15.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和干部个人工作经验、特长,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交流任职,大胆使用干部。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中心按程序调整任用科级干部4名、职级晋升任用干部4名,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让有为者有位,有效地调动了干部队伍积极性。二是根据开发区(度假区)改革工作安排,妥善做好18名转隶人员的安排,并在其中择优任用了4名干部到科级工作岗位,尤其是安排1名有长期办公室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综合科工作。三是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凡是涉及人事、机构编制的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确定。自这次巡察以来,中心召开党组会研究人事、机构编制议题12项。四是严格按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晋升职级工作。今年6月,根据工作需要,中心启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晋升职级工作,在整个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规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汇报,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1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开展了2022年度选调生等的招录准备工作,但因自治区审批等原因,相关招录工作已暂停。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心领导干部的系统培训,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课程纳入“每周一讲”学习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及理论知识培训。今年以来组织“每周一讲”16期,参加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培训班6期,参加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6期。通过系统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工作能力。
1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法等政策法规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今年6月开展的选人用人相关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汇报,在选人用人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才开展下一步工作,确保所有环节符合程序要求。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在2021年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参公人员、工勤人员及聘用人员均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政策学习。党组会上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三定”规定和实施办法》等编制相关政策,并研究部署落实工作。
18.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今年5月份先后在党组会、理论中心集中学习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及时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二是立行立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19.关于“意识形态管控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重大决策及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应急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报送办法》等三个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培训,7月29日召开培训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积极撰写报送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撰写报送了《防城港市反映文化高质量旅游发展用地现状、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收储盘活低效用地 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等多篇信息;积极在红豆网上发表主题帖做好宣传;积极向学习强国平台报送稿件,并获学习强国广西学习平台“映象八桂”栏目采用刊登稿件1篇:“港城凤凰花开”;今年以来多次通报学习强国情况,中心党员学习强国日常活跃度达80%以上。
20.关于“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存在边改边犯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9月以来,我中心大力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以检查促整治。一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成检查组,赴港口区征储中心、防城区征储中心重点围绕征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督促防城区、港口区认真开展整治。二是牵头对征收集体土地住房搬迁和就业安置办法、征迁资金管理办法、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征地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已上报市政府审定。
21.关于“对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没有按时协调督促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快工程竣工结算评审、申请验收工作,于2022年4月23日完成西湾长榄岛岛体修复整治工程决算,2022年5月26日向自治区申请验收。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土地征收储备协调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围绕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征迁工作,做到及时精准下达征地任务,深入项目一线解决征迁工作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到城区督促指导工作150多人次,提高用地交地率。该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二是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做好土地储备工作。编制了2022年土地储备计划,并于4月28日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三是加大研究盘活土地提高利用效率的措施和办法。完成对2019-2021年市政府批复的土地储备计划进行梳理,形成《土地储备项目整改方案》。该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
2.关于“土地征储政策供给保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草拟了《防城港市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住房搬迁和就业安置办法》和《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迁资金管理办法》《防城港市本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并上报市政府请求审定。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二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布置草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积极与周边地市了解有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组织人员到我市城区就防东铁路项目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进行调研,在调研基础上起草《防城港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暂名)。该项整改任务未完成。三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布置起草有关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形成《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草稿),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该项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3.关于“协作与担当作为意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步骤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扎实完成学习、调研等各项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并结合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二是2021年已成立市征储中心防东铁路项目专班,不定期召开专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防东铁路征迁问题。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三是督促指导城区加快推进防东铁路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防东铁路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交地43.264公里,占全线长46.897公里的92.25%;全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11处,已完成补偿到位5处;全线应迁改管线380处,已迁改362处,未迁改18处。下一步,中心将按时间节点完成管线迁改工作,并指导和督促城区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该项整改任务未完成。
4.关于“为民办实事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共13个子项目,其中旧公车二期、公车物流园2个项目不再推进建设。任务目标是完成选址、征迁、平整合计3195亩。截至今年8月,选址已全部完成,已实际完成征迁并交地3001亩,已平整2954亩,未交地194亩,未平整241亩。下一步,中心将积极筹措征迁资金,并督促城区加快征迁工作。该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二是对接协调督促港口区、防城区政府就相关搬迁安置信访问题进行化解。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截止2022年9月,中心党组在推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改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由于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受疫情影响,工作推进难易程度和时限要求各不相同,有的进展较快、成效明显,有的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才能显现成效。二是个别问题需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提升整改实效。下一步,中心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推进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落实。始终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整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中心党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事项,督促分管领导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继续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整改措施落地。继续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统筹推进、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坚持常抓不懈,采取措施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12月底前需要完成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紧盯不放、加快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
三是在标本兼治上下更大功夫,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落实机制,持续发力、一体推进,落实市委关于思想“五破五立”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始终把巡察整改落实和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科学地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当前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铁留痕的力度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我市土地征收储备工作上来,为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而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0-2822285;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市征储中心综合科)1912室;邮编:538003;电子邮箱:zdb2824290@163.com。
中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党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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