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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城港市土地审查委员会会议(2023年第11期)精神,我局拟依法收回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位于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榕木江大道南侧,不动产权证号桂(2020)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7103号项下245299.835平方米、桂(2022)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4628号整宗63227.82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主要界址点坐标如下:2397648.748/36540540.109,2397648.746/36541385.572,2397267.579/36541359.813,2397261.169/36540581.547。
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将按程序与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签订收回补偿协议,并将上述收回的土地用于其它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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