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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15:47     来源: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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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防城港市土地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局将依法收回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东湾物流园内,不动产权证桂(2024)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0064号及防港国用(2011)第0441号项下总面积76842.0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主要界址点坐标如下:

2389200.606/36535598.514,2389275.285/36535819.110,2388807.647/36535806.076,2388802.508/36535640.733,

2389114.763/36535641.630

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将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收回补偿协议,并将上述收回的土地用于其它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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