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防城港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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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2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工作,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全力推动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经济监测分析研判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有效提升经济形势监测精准性、分析研判时效性、措施建议针对性。精准统计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取得成效,为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和促进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2+1”工程,及时提供研判服务。编纂的《统计分析》等统计资料成为市领导经济决策参考手边书。专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率先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平台联网直报一套表综合试点改革工作任务,企业参与率、数据上报率、审核验收率、问题采用率“四个100%”好成绩。强化协统员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和退出机制,经验做法得到自治区统计局肯定并向全区推广。统计专业、绩效成绩取得突破,我市统计工作荣获2023年全区统计工作综合评比三等奖;在21项专业业务工作考核中,我市13个专业名列全区前茅。市统计局连续七年荣获全市绩效考评一等等次。
(一)突出政治站位,及时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面细致认真研究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统计局的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市统计局党组就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要求全面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92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落实落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二)突出追本求源,剖析存在问题认领责任。2024年2月28日,市统计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通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找准关键问题、明确目标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突出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弱项。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带头主抓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识形态工作、作风建设、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紧盯问题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制度建设、抓牢成果运用等一系列举措,党的建设明显增强,作风建设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统计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真改实改,巡察反馈指出的5个方面16个问题已经全部认领并完成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防城港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重要理论不够扎实深入”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9月巡察进驻以来,共召开了35次党组会议,每次党组会议都进行“第一议题”学习并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具体要求列入《防城港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及时、完整把“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二是市统计局党组重新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定了《2024年防城港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方案》和《2024年防城港市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对全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作出详细安排,严格落实和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将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等进行有机结合,集体学习重点是开展研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2023年12月24日和2024年3月26日、6月25日、9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学习始终坚持集体学习以研讨为主,中心组成员结合实际在集体学习前先进行个人自学,阅读有关材料和书目,在集体学习上围绕中心议题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结合统计实际进行研讨发言,会后提交个人书面研讨材料。
2.关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持续完善监测分析研判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数据监测解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截至目前,局领导班子共24批次到自治区统计局请示汇报工作,邀请自治区统计局专家授课5批次,举办了文化产业和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工业统计业务、农业统计等培训班。二是强化统计监督保障作用,积极组织参加执法考试,及时充实执法队伍。组织各县(市、区)案卷交叉检查并交流改进措施,积极选派市、县两级执法骨干参与上级重要工作共计5人次,组织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参加自治区统计局执法业务培训32人次,切实提升基层统计执法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统计数据服务社会工作。及时编辑出版相关年度《防城港市统计年鉴》,方便群众查阅使用。
3.关于“统筹推进全市统计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对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和约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压实责任。2024年1月22日,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压实各项责任。2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重点对上思县统计局业务指导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强化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聘任新一批首席统计师(员)共18人,加强部门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第一批届满的首席统计师(员)考核。印发了《防城港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首席统计师(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并按照相关文件对各部门届满的首席统计师(员)进行考核。2024年3月29日印发《全市第一批首席统计师考核结果的通知》,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在市委党校主体班增加统计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的排课,并将统计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纳入党校必修课。对市本级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督促检查。四是强化统计数据安全保障。成功实现与全区统计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的接入,实现对全网业务威胁以及攻击与可疑流量的可视化监测。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安全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对于接入统计专网的终端,利用EDR(端点检测与响应系统)、态势感知等安全设备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阵地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年度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二是完善述职报告内容。在班子年度的述职报告中,重点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等内容进行审核。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截至目前,党支部书记和党组成员在全局、党支部、分管领域、挂钩村等累计上党课10次,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
5.关于“阵地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阵地宣传的时效性。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的理论学习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发布党建、清廉机关建设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党建聚焦”栏目已更新发布13篇,不断提高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宣传利用率。2023年11月发布“学习身边榜样 凝聚奋进力量 ——市统计局党支部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文章,2024年9月发布“广西防城港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区架起“连心桥”文章,充分利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及时宣传先锋模范的事迹和精神。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完善2024年信息公开、信件答复责任制,将信息公开、信件答复流程、时效、责任人进一步细化明确,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及时主动公开和发布内容。市统计局选派两名专业骨干到市政府参与2024年第一、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交叉互评工作,随即对照检查标准对市统计局子网站开展自查整改。2024年前三季度市统计局该项工作在全市通报中排名前三。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6.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学习,截至整改期限前,已分别两次召开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落实监督内容。2024年,与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和政治监督谈话共计2批次5人次,班子成员已将监督情况作为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政治监督谈话等谈话共43批次,谈话92人次。三是落实清廉建设责任。将清廉机关建设与党建工作结合,加大清廉机关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市统计局网站“党建聚焦”栏目已更新发布13篇信息,其中有5篇为清廉机关建设的信息,清廉机关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已开展入户廉政家访2次、更新廉政文化阵地内容2批次、党组会议学习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内容3次,深入推进清廉统计机关建设,增强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意识。
7.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开展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断完善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年内已完成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制定完善《防城港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有力履行监督责任,强化重点监督。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讲授2次廉政党课,并对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
8.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通过提供规上企业培育入库等业务指导、参与项目研判、到责任单位授课等方式精准服务“2+1”工程。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3月11日印发的《广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行动指导。2024年1月底至2月初,市统计局联合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并印发督导检查工作的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对照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二是端正文风,改进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树牢务实的作风,实打实把工作做好落实。进一步压实强化网站信息公开责任,强化市统计局子网站发布内容质量,制定了《防城港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信息公开、信件答复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明确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专人负责、专人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截至目前,对市统计局历年来在网站发布的文章进行了3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等表述错误或不规范表述。高度重视上传下达、会务报送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不出现参会人员信息迟报、漏报情况。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市统计局干部学习“过紧日子”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通知》等。2024年1月23日、3月15日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过紧日子”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并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自查梳理和检视分析。2024年2月6日、7月16日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通知》、《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二是组织市统计局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等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再落实。2023年12月15日收到市财政局关于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后,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各科室、中心进行学习。三是修订完善防城港市统计局费用报销审批表,并严格落实。2023年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通知》,明确了差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事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报账流程等。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0.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防城港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完善了“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上会规则。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由专人记录、整理会议记录,确保及时归档。三是明确会议纪要的编发时限。每期党组会议纪要务必于会后15天内编发,并严格贯彻落实。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三必谈”。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与科室负责人之间、与党员代表之间及时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共计15批次,谈话对象22人次。谈心谈话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成本,及时做好归档。二是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自我剖析和典型事例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会前,由党组书记主持撰写市统计局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并认真对每位党组成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党组成员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为下一步开展针对性的整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2.关于“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2024年1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各1名。二是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6位同志为2023年度市统计局优秀党员。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及台账整理。坚持党课制度,截至目前,党支部书记和党组成员在全局、党支部、分管领域、挂钩村等累计上党课10次,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
13.关于“抓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坚持拓宽选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及时调配人员力量,及时与干部职工人员开展“面对面”谈话,“心贴心”交流,深入了解思想动态,聚力解决好其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激发队伍活力,增加队伍凝聚力。二是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对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分析撰写培训,不断提升区县统计业务能力。综合核算、工业能源统计、投资统计、贸经服务业统计、农村人口社会科技统计、普查中心等全部专业已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展业务指导和分析撰写培训。
1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开展学习,规范整理、及时移交本局科级及以下干部文书档案。2024年3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行学习。3月26日,一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守则》进行再学习。3月份以来,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深入开展3次学习研讨,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开展1次专题集中学习。
(五)关于“巡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5.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023年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通知》,细化各项报账标准及要求。2024年2月6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通知》等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做好资金支出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此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统计数据服务社会工作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响应社会需求,及时高效做好各项统计服务工作。提高统计监测分析研判能力。响应社会对数据需求,拓展完善统计服务产品。按要求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归档。
(二)围绕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全市统计工作
补齐专业“短板”,加强各县(市、区)统计局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全市统计系统业务能力。以统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区县局业务协同谋划。
(三)增强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强化作风建设
强化作风建设,主动履职担当,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营造统计系统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定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0-2822555;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塔17楼;电子邮箱:fcgst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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