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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我局严格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等机构概况内容。通过政府门户投资促进局子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条,财政信息2条(含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再次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21年防城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六)加强自查监督保障
一是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否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有关要求进行撰写和发布开展自查,确保信息撰写和发布合法合规。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主动自查应公开尽公开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做到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经自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良好。
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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