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通知
2025-06-09 16:20
来源: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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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保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会诊与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评审标准》《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对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申报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现场评审。经过单位申报、现场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示等流程,现确定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请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急救、会诊、转诊等工作职责,保障母婴安全。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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