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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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600MB1623277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陆萍萍
联系电话 :0770-2805058 住址(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中段
被委托人名称: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600MB1F73475J
联系电话 :0770-2835766住址(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中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委托人因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一事,现委托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作为代理人办理如下事项:
1.代理委托人实施监督检查;
2.代理委托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期限:从2025年12月8日起至2030年12月7日止。
委托人对被委托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单位):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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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